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艺术系关于开展“十大优秀青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9    浏览次数:

为引领全系青年学生大力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新形势下大力树立一批优秀青年典型,集中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时代风采,激励全系广大青年学生创先争优,同时全面促进艺术系系风学风建设。系部研究决定开展首届“十大优秀青年”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艺术系党总支

二、协办单位

艺术系党员之家

三、评选时间及对象

1、时间: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9日

2、对象: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艺术系全体在校生

四、评选小组

组 长:邵国超

副组长:闫轶娟

组 员:、朱冰林、戴玉珠、吴贝娜、13级党员代表

五、评选流程

(一)评选原则

坚持逐级推荐、全面评价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申请阶段(4月29日-5月4日)

申请表见附件一

1、由艺术系党员之家、艺术系青协、艺术系学生会推荐候选人各3名。

2、有意愿的同学自行申请(社会公益、爱心救助、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勤俭、孝敬、刻苦学习、发明创造、自强不息等均可)。

3、在5月4日前将“十大优秀青年”申请表提交至相应年级辅导员处

(三)评选阶段(5月5日-5月6日)

1、由艺术系党员之家、青协、学生会对申报名单进行初选。

2、艺术系党员之家以及各年级辅导员对申报名单进行复选,并公布最终候选名单(27名)。

(由各学生组织以及各年级辅导员根据学生平时各项表现筛选确定十大青年候选人,13、14、15级各6名;党员之家、青协、学生会各3名候选人)

3、将27名“十大优秀青年”公布在易班平台,并组织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评选重要参考依据。

4、27名候选人通过公开答辩、PPT展示等环节,最终确定艺术系“十大优秀青年”获奖名单。

5、最终获选的“十大优秀青年”将在艺术系“五四”晚会上进行表彰。

(四)公示阶段(5月7日-5月9日)

对评选有异议者请于5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提交至钱学森大楼402党员之家活动室。

联系人:王奇峰13628644344

(四)表彰阶段(5月10日)

五四晚会现场由艺术系党总支副书记邵国超颁发证书

六、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2、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热爱集体,关心社会,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尊重他人,尊敬师长;遵守纪律,维护公德,诚实守信,孝敬父母;热爱劳动,爱护公物。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广泛的群众威信,能积极、主动、有效地组织、参与学校、系内活动,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起骨干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大影响和威信。

4、上进心强,有强烈的竞争合作意识和良好的学习品质。学习上目标明确,志存高远,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成绩优秀。

5、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康的体魄。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全的心理和良好的自我调节能力。

七、工作要求

1、评审小组、党员之家、各年级辅导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加评选活动。

2、各级辅导员任职把关推荐阶段,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优秀学生典型参加评选。

3、评选完成后,各辅导员围绕活动认真组织各班开展学习“十大优秀青年”突出事迹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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