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武生院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优秀(杰出)校友的通知

2025年12月18日 15:11  点击:[]

武生院发〔2025〕49号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各校友分会,广大校友:

近年来,广大校友秉承母校“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的校训精神,在各领域奋勇争先,锐意进取,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母校赢得了良好声誉。为持续选树校友榜样,激励在校师生,凝聚校友力量,进一步引导广大校友为国家和社会作出更大贡献,学校经研究决定,启动第四届优秀(杰出)校友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确保推选出的校友代表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广泛代表性。

二、评选对象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及其前身毕业的历届校友。

三、评选类别

本届评选设“杰出校友”和“优秀校友”两项荣誉称号。两项称号均下设“就业类”“创新类”和“创业类”三个类别,以涵盖校友在不同领域的突出贡献。

四、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且关心支持母校建设发展。

申报要求:此前已获评学校往届“优秀校友”或“杰出校友”者,不再参评同类奖项;曾获“杰出校友提名奖”或“优秀校友”荣誉者,如符合更高奖项评选条件,可继续参评“杰出校友”

(一)“优秀校友”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与“优秀校友”评选:

1.就业类

(1)在党政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中担任重要岗位,业务能力突出,为本单位或本系统骨干力量;

(2)在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厅局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或奖励;

(3)个人先进事迹被市级及以上官方媒体(如党报、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以下同)报道,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2.创新类

(1)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参照当年QS、THE等权威榜单)攻读硕士、博士或从事博士后研究,且在科研领域取得较突出成果;

(2)在专业领域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有重要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成功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

(3)推动技术(专利)成果转化,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中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国家发明专利等;

(4)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资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3.创业类

(1)自主创办企业(含公益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所创办企业为区域内政府重点扶持企业;

(3)个人创业事迹被市级及以上官方媒体报道,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二)“杰出校友”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与“杰出校友”评选:

1.就业类

(1)获得国家级(含国家部委颁发)重要荣誉,如“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并持有相应证书;

(2)曾当选为省级及以上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在党政机关、军队、社会团体或大型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重要管理职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业绩突出。

2.创新类

(1)在世界顶尖大学(参照申请时最新QS、THE等世界大学权威排名前50名)攻读硕士、博士或从事博士后研究,且在科研领域取得行业认可的突出成果;

(2)在专业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在技术(专利)成果转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进步奖)、教学成果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等;

(3)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尖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3.创业类

(1)自主创办企业(含公益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企业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或成为行业龙头企业,品牌在业界具有广泛影响力,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自主创办企业(申报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国家认定的重点扶持企业;

(3)个人创业事迹被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等中央级权威媒体宣传报道,在社会产生强烈反响。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1.推荐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他人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各学院、地方校友会、行业校友分会组织应积极推荐提名。

2.申报材料

(1)《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第四届优秀(杰出)校友申报表》(详见附件1);

(2)主要获奖证书、任职文件、成果证明、媒体报道等支撑材料;

(3)为配合后期宣传,请提供个人近期工作生活照1—2张(横版、竖版各一张),以体现职业形象与精神风貌,要求2M以上高清原图。

3.提交要求

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整理为压缩文件,以“【优秀校友评选】专业+申报类别+姓名”命名,于2026年1月31日前发送至校友办邮箱:2406747092@qq.com。联系人:校友办付老师,联系电话:027-89646865。

(二)学院初审阶段

各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对本学院校友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形成学院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报校友办。

(三)校级评审阶段

校友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后,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

(四)结果公示阶段

拟表彰名单将通过学校官网、校友总会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表彰。

(五)表彰阶段

学校举行表彰大会,为获奖校友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及纪念品。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精心部署。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师生及校友参与推荐,鼓励自主申报。严格遵循评选标准,确保推荐人选覆盖不同行业、层级、专业及届别,体现充分的代表性、先进性与覆盖面。

(二)深化实效,长效联动。校友办要协同各学院做好优秀(杰出)校友事迹汇编与宣传工作,优先聘任受表彰的优秀(杰出)校友担任学校或学院就业、创业、学业导师,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校友育人活动,切实发挥优秀校友的示范引领与育人功能。


附件:

1.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第四届优秀(杰出)校友申报表

2.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第四届优秀(杰出)校友学院推荐汇总表(请各学院在工作群下载)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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