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长河杯”系列创新创业大赛改革方案》(武生院发〔2026〕6号)、《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试行)》(武生院发〔2024〕42号)的相关要求,现就举办武生院2026年“长河-金秋杯”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承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以下简称“双创学院”)
协办单位: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处·人文社会科学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各学院,武汉长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校办企业,长河筑梦众创空间、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科技园、武汉武生院科技园孵化器、问天筑梦星创天地、问天筑梦青年创业园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6年“长河-金秋杯”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重要事项决策和统筹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余 毅
副主任:孔德文 董妍玲(常务) 柯贤炳 余仕良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龙 田 野 刘学贵 刘国武 米红秋
李 洁 李昌龙 杨 磊 宋 娟 张 勇
张重阳 何超杰 郑 斌 袁飞荣 程晓璐
各学院党政负责人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双创学院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方案制定、赛事咨询、组织协调、经费审核、奖金发放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李洁任主任,袁飞荣、田野、宋娟任副主任。
大赛成立督察评审组,设在双创学院,董妍玲兼任组长,李洁(常务)、何超杰、张勇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双创学院综合办公室、监察处、人事处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大赛工作督查和奖项评选标准制定及评审等工作。
三、大赛主题
金秋满载收硕果 创梦成真绽青春
四、大赛赛道
(一)在校师生创业赛道。
(二)青年校友创业赛道。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2。
(三)校企合作协同赛道。
五、参赛企业要求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二)知识产权清晰合法,无侵权行为;
(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良好,经营规范、信誉优良;
(四)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备独特性与较大投资价值;
(五)参赛企业须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完成注册);
(六)参赛企业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
(七)大赛不受理已获得往届双创赛事国家级奖项的企业参赛;
(八)参赛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校企合作协同赛道不作此要求),团队人数为3—5人(含负责人);
(九)大赛对参赛企业是否设立指导教师不作特别要求。企业如需设立,仅限1名且该指导教师须具备企业任职或创业经历。
大赛组委会对在参赛期间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核实将做出严肃处理,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的,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六、大赛赛制
(一)大赛采用“资格审核、专场遴选、总决赛模式”三级赛制。自大赛通知发布后,各赛道竞赛工作组负责动员符合资格的企业参赛,并组织资格审核和遴选工作,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二)大赛共产生10个项目晋级总决赛。其中,在校师生创业赛道决赛项目4个(含师生共创专项1个),青年校友创业赛道3个,校企合作协同赛道3个。
七、大赛奖励
奖项设置遵循“公平公正,分类设奖,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原则,择优树立示范,做到全程流程规范有据。
在校师生创业赛道设立金奖1项、银奖1项、铜奖2项,优秀奖6项。青年校友创业赛道、校企合作协同赛道各设金奖1项、银奖1项、铜奖1项,优秀奖5项。其中,金奖20000元/项、银奖10000元/项、铜奖5000元/项、优秀奖1000元/项。奖金均从校长基金列支,并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校友工作办公室宋娟、付彩凤,电话:027-89646865;工作邮箱:2406747092@qq.com;微信公众号: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校友会。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