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高质量服务教育强省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4〕4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遵守遵守《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专业深厚、品行端正、学风优良。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二、申报要求
1.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与教育强省建设相适应的政策体系、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和话语体系。
2.每项课题限报1名主持人,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9人,课题组每个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
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能申请新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项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申请。凡教育部及以上教科规划项目,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同一个选题、同一个单位,只能一个课题组申报。
3.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及区域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应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4.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详见附件2)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学校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依据《课题指南》认真填写完整《课题申请·评审书》,报学校科发处确认。经学校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推荐后统一网上递交。我校可限项推荐10项。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课题申请书。
四、申报进度安排
6月13日至7月2日:各单位积极动员申请人撰写提交《课题申请·评审书》电子版,认真做好形式审查,于7月2日前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发至科发处指定邮箱;
7月3日-8日:科发处组织发展规划处(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开展课题的评审推荐工作;
7月9日-12日:公示推荐课题清单;申报材料的修改完善;科发处统一上传到“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申请书、活页(详见附件3)纸质版的收集汇总;
7月15日-17日: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的纸质稿盖章、扫描,按要求报送到省教科规划办。
五、其他说明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逾期3年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撤销课题并通报批评;有经费资助的,追回相应经费。课题管理单位及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联系方式
科发处咨询电话:027-89648050。
联系人:杨学领。
电子邮箱:13457577@qq.com。
办公地址:18号教学楼215办公室。
附件:1.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2.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3.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1-3.docx
科学技术发展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