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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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档案归档与转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规范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确保毕业生档案能够及时、准确无误转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档案归档范围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二)学生成绩单;

(三)学士学位授予证明材料;

(四)学籍卡;

(五)加入中国共产党或其他党派、团体等组织的材料;

(六)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材料;

(七)奖惩材料;

(八)其他材料。

二、毕业生档案集中归档时间安排

2024届毕业生档案材料集中归档时间为2024年7月1日-7月10日,地点在校档案馆三楼。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毕业生档案集中归档安排表》组织人员开展2024届毕业生档案材料集中归档。

三、毕业生档案转递

(一)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高校毕业生档案统一采用“中国邮政EMS标准快递”高校学生档案专用绿色通道转递。

(二)毕业生辅导员务必联系并通知2024届毕业生提前与用人单位和档案接收保管机构核实接收档案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接收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准确信息,以确保毕业生个人档案安全准确投递。避免因学生个人填报档案转递信息不准确,而造成档案在转递过程中退回或丢失。

(三)从2024年7月11日起,校档案馆开展毕业生档案审核工作,且依据《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分批完成2024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

四、毕业生档案查询

档案转递工作完成后,2024届毕业生可根据快递单号(EMS单号有效期为3个月,过期失效),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物流热线”11183电话、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或登陆www.ems.com.cn网站跟踪查询,并及时联系就业单位或档案接收保管机构,确认档案是否送达。

五、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档案工作责任重大,时间紧迫,且直接关系到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要切实履职,加强领导。

(二)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准确、有序地完成2024届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要深入各学院,立足本战线,支持、督查2024届毕业生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和引导,使其充分认识个人档案对于就业、升学、升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全过程负责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信息校核工作,确保装档材料不错装、不漏装,转递信息无遗漏、无缺失、准确无误。

未尽事宜,请咨询档案馆学生档案室,联系人:王丽萍,电话:8964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