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建校30周年校庆(以下简称“校庆”)活动已圆满结束。为确保校庆档案材料全面、完整归档,为学校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历史记录,根据《武生院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档案收集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校庆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原则
按照“谁形成,谁负责”“应归尽归”的原则。
二、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部门)是校庆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第一责任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部门)在校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档案材料,并将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校庆档案材料移交档案馆。
(二)档案馆是校庆档案材料集中统一管理单位,负责校庆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监督指导与接收保管。
三、归档范围
凡在校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档案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与校庆各类活动相关的文件材料,如通知、决定、公告、简报、会议纪要、请示、报告、批复、规章制度等;
2.校庆纪念活动、学术活动、捐赠仪式、揭幕仪式、校友活动、音乐会等活动的工作方案、邀请函、贺信、议程、主持词、讲话稿、节目单、嘉宾名单、嘉宾证、工作证、座位图、感谢信等;
3.校庆期间举办的各类活动的相关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材料等;
4.校庆活动宣传品(宣传册、海报、旗帜等)、宣传片、照片、视频、音频等材料;
5.校庆活动的标识(标志)设计方案,以及纪念品(标识、标志、徽章、证件、证书、牌匾、票券等)、文创产品、题词、书画等;
6.校庆捐赠物品及清单;
7.校庆工作总结材料;
8.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归档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校庆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2.归档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应归尽归,各项活动从策划到实施、总结的全套材料应系统、完整;
3.归档文件材料应为原件
(1)纸质档案材料与相应电子文件应同时移交归档;
(2)实物应拍照并附说明;
(3)照片应提供原图(包括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视频应清晰可读。照片、视频命名应准确,并附相关文字说明。
五、归档时间
请各单位(部门)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相关档案材料收集齐全、编制移交清单后移交档案馆。
联系人:印洪斌
联系电话:89646603
地址:校史馆大楼405室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