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关于开展“跳动中国心 激扬青春梦”校园书法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1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中心)、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内容,学校拟开展“跳动中国心 激扬青春梦”书法比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教务处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艺术系

二、活动主题

跳动中国心 激扬青春梦

三、参赛对象

艺术系的美术与设计类全体教师;全校师生中的书法爱好者。

四、参赛作品要求

1.毛笔书法作品或钢笔书法作品均可,书法类别不限(篆书、草书须附释文);

2.参赛作品的内容:(1)描述长城的古诗词和现代诗词;(2)抒发“中国梦”、“青春梦”或“励志成才”的个人情怀。提交的作品应做到思想健康,风格多样,有较高艺术水准。

3.每位参赛教师限提交1件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及单位统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字注明。

五、比赛安排

1.学校成立“跳动中国心 激扬青春梦——校园书法大赛”组委会

主 任:董妍玲

副主任:张重阳 姚贤民 谭学锋 陈 静

成 员:吴 悠 陈 冲 王 朋 各院(系)分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书法社团3人

2.组织宣传阶段:2015年5月10日—12日。

艺术系组织全体美术、设计类教师,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动员书法爱好者积极参与。

3.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14日下午5:00前。教师参赛作品以院(系、部、中心)为单位,连同汇总表(见附件1)于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行政楼208),学生作品由各院(系)分团委、学生会直接提交至校团委(行政楼一楼东),过期不予受理。

4.评审阶段:

(1)初评评审:2015年5月15日,作品置于图书馆一楼大厅展示,可供全校师生观赏。教师书法爱好者代表7-9人,对学生作品进行打分;学生书法爱好者7-9人,对教师作品进行打分。计分办法:均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总分。教师(含职工)作品、学生作品均按总分从高到低取前30%作品,推荐进入专家评委会评审环节。

(2)专家评委会评审:2015年5月16日,学校特邀前来参加“校园晨光笔会”的湖北省书法家进行集中评审(具体评选办法由组委会与专家评委会审定后,授权专家集体评审,组委会只负责评审程序公正,不参加具体评审投票)。

六、奖励及表彰

1.本次比赛教师组、学生组分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20名;其中,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颁发价值100元的奖品及荣誉证书。

2.对获奖作品的评选,要保证基本标准,做到宁缺毋滥。

3.获奖教师将优先聘为长城书法协会(筹)指导教师。

七、相关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每年开展的书法比赛,有利于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师生的综合素质,弘扬传统文化。各单位要通过举办书法比赛活动,营造传承传统文化与书香校园的良好氛围。

2.诚信参赛,防止舞弊。各院(系)分团委、学生会要对参赛作品的真实性严格把关,防止出现冒名顶替等各种舞弊现象。如发生请人代写作品参赛;通过私下拉票,干扰正常评审活动的各种违规行为,一经查明,将严肃处理。

3.积极参与,形成机制。各单位要尽可能组织较多的师生员工积极参加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鉴赏活动,提高审美水平,并以学校相关部门开展的各类艺术赛事活动为契机,加强各类艺术社团组织建设,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附件:1、 院(系、部、中心)书法比赛作品汇总表

2、书法比赛初评评审环节评分指标

教务处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艺术系

2015年5月8日

附件1:

院(系、部、中心)书法比赛作品汇总表

编号

参赛教师

单位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毛笔/钢笔)

备注

1

2

3

4

附件2:

书法比赛初评评审环节评分指标

序号

评分指标

分值

备注

1

板面整洁

1分

2

内容符合要求

1分

3

点画线基本功

2分

4

结字造型

2分

5

布局谋篇

2分

6

创意新颖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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