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学,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艺术与设计学院第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任期三年。、
一、具体组成如下:
主任:李国庆
副主任:任家永、陈海浪
委员:阎轶娟、张晓莉、魏舒娜、冯岭盛、李敏、盛天娇、夏镇杰、朱华、冯大(天海饰家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总监)
秘书:牛巧巧
二、主要职责:
1、组织并参与教学运行及教学质量的督导,对各专业及实验室的教学质量监控进行监督和指导。
2、对学院本科教育整体规划、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3、对学院学科发展规划、专业的设置与调整、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等重大问题给以指导和建议。
4、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的改革方案进行审议并监督贯彻执行。
5、对教材建设的规划与实施进行审议与监督、组织与审定教材立项和优秀教材评奖。
6、根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师资队伍的建设、青年教师的培养提出意见与建议并监督实施,对各类重大教学奖项进行评审。
7、对学院重大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讨论、审核。
8、参与教师教学能力考评与督导。
9、对晋升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教学水平(效果)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10、审议其它有关教学方面的重大事项。
11、办公室设在教学科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