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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2-05-01    浏览次数:

武生院学〔2012〕4号

武生院关于印发《2012届毕业生

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系,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更好地为毕业生服务,打造毕业文化,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毕业典礼和毕业离校时间安排

(一)6月18日(周一)下午15:00,在大礼堂举行2012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

(二)6月19日—6月20日,各系举行2012届毕业生毕业典礼;

(三)6月18日和20日,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一)学校成立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全体党委委员、校务委员、各系党政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工部办公,由杨一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亚静、许宝群、余仕良、刘学贵、张重阳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学工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各系成立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系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系办主任、毕业年级支部书记、有关辅导员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本系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学士学位授予仪式、主题教育活动,举办本系毕业典礼,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管理,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材料发放等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职责分工如下:

1、宣传部负责毕业生离校的氛围营造,毕业生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摄影、照相及宣传报道等;

2、校办负责综合协调和学生档案整理、邮寄,毕业生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会务安排等工作;

3、教务处负责学生成绩审核和归档,打印学位证,安排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书本费结算等工作;

4、学工处负责学生操行鉴定、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毕业生组织工作、毕业主题教育等工作;

5、资产管理处负责校产清理登记,电话、钥匙等物品的回收,水电费结算等工作;

6、图书馆负责图书和借阅证的归还、集中办公场地协调等工作;

7、财务处负责欠费清收、代收费、一卡通余额退还等工作;

8、招生就业处负责毕业生离校方案制定,毕业证书、报到证、户档托管等材料办理发放到系,校友联络等工作;

9、组织部、学工部负责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10、团委负责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11、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户口迁移等手续办理。

三、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毕业教育工作

毕业生离校教育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系要通过开展以“心怀感恩、情系母校、立志成才、回报社会”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感恩母校,文明离校,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奉献和服务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一)感恩教育。校系两级分别开展一次“我为母校建言献策”活动,为毕业生表达对母校的感激和祝福提供平台,留言册作为档案资料存放校史馆;分别举办一次“成长思源、毕业思进”毕业生座谈活动,搭建情感交流平台,畅谈美好大学生活。

(二)成长教育。各系举办一次有特色的毕业典礼活动,为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证书,表彰优秀毕业生。要动员和组织各班,通过拍摄、制作有纪念意义的DV,表达师生之情、同学之情,憧憬美好未来。

(三)奉献教育。开展“每名毕业生奉献一份真挚爱心”主题活动,引导毕业生向低年级学生捐赠专业书籍和课外书籍,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参加一次公益劳动,给校园生活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四)文明离校教育。各系要认真组织毕业生文明离校,明确校规校纪要求,坚决反对以同乡会、小团体为组织的各类告别活动;坚决反对损坏公物与扰乱校园秩序的行为;坚决反对发泄怨气、私愤、偏激和消沉的情绪。

四、有关要求

(一)各系要根据当代大学毕业生的特点,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毕业主题教育活动,将文明离校教育与形式多样的毕业纪念活动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各系的具体活动方案送学工处汇总后报学校审定。

(二)各系、各有关部门要对已就业毕业生加强爱岗敬业和职业道德教育;对未就业毕业生要教育和引导其端正就业观念,积极面向基层就业;对在离校后签约的,要指导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三)各系要掌握每位毕业生离校的时间、去向、交通方式,摸清毕业生本人、家庭或接收单位的联系方式。系领导、辅导员要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做好毕业生反映问题、寻求帮助等事项的接待、协调和说服教育工作;关注没有就业、延缓毕业及有思想包袱学生的思想动态等。

(四)各系、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排出值班表,实施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所有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敏感性、预见性,做好信息反馈和信息上报工作,对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

(五)相关部门要在6月10日前对毕业流程表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发放到系;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学生党员档案等材料以系为单位集中发放,地点由各系自行确定。教务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团委、总务处、组织部等部门在图书馆二楼大厅联合办公,为毕业生提供咨询、补办手续等服务。

(六)各系、各有关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计划,并报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综合协调,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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