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25〕7号)文件及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有关工作要求,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含专项)产出的成果应按流程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拟申报湖北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须在提名前取得成果登记号。现开展我校科技成果线上登记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流程
科技成果登记由第一完成人(单位)牵头在属地申请登记。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实行线上办理。
1、各成果申请人登录系统(如已有账号密码的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如无账号需注册或支付宝、鄂汇办扫码登录)后切换到“湖北省”-“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登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办理。
2、进入成果登记填报系统后,填报人须绑定单位,选择“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绑定后及时联系学校科发处进行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登记填报。
3、填报人进行成果登记,选择“新增成果”,
(1)选择 A、C 类成果登记,登记单位选择“湖北省科技厅”;
(2)选择 B、D-G 类成果登记,登记单位选择“武汉市科技局”。
成果登记类别按实际选择后进行填写。(成果完成单位、成果完成人列表务必与成果评价报告中的名称、数量、顺序一致。)
4、所有内容填写完毕后,填报人需进行校验检查,填写无误、校验通过后即可提交。
5、学校仅有审核“绑定单位”的权限,成果登记后关注系统审核情况,若需补充材料请及时更新完善;系统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 7 个自然日。
6、公示结束后,填报人登录系统可进行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下载。
二、成果类型
省级办理项:
A、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通过验收)
C、评价成果
市州办理项:
B、地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验收)
D、行业准入(新药、新品种等)
E、标准(1国际标准、2国家标准、3行业标准)
F、知识产权一类(1发明专利、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G、知识产权二类(1软件著作权、2实用新型专利、3外观设计专利)
三、其他事项
1、拟提名2026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须在提名通知发布日期前取得成果登记号。
2、文件要求财政资金资助的成果应登尽登,而且在结题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登记。建议老师们重视此事,避免出现不符合时限要求的成果无法登记的情况。
3、登记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以打电话咨询027-87831707。
校内联系人:王媛
联系电话:89646878
科学技术发展处·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