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华中农业大学
作物领域专业学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方案
(095101)
为做好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作物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确保质量,根据教育部教研〔2009〕1号和国务院学位办〔2009〕23号文件有关要求,特制定《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作物领域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以下简称《指导方案》)。请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培养方案,做好培养工作。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1.培养目标
作物领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是与该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及推广,农村发展、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2.培养要求
(1)作物领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作物领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作物领域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作物领域的研究或开发、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3)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作物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
(一) 采取课程学习与实践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实行多学科综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式。培养单位应根据培养需要建立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作物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鼓励采用顶岗实践的方式进行实践研究。其中实践研究不少于12个月。
(二) 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以校内导师为主,聘请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等环节的指导工作。校外导师一般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
五、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
农业推广硕士作物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应突出对专业技能及技术集成能力培养的特点。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含实践研究及报告6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攻读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作物领域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补修本领域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2-3门,成绩不计入总学分,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如下:
作物栽培学 种子学 作物育种学 农业生态学 耕作学
(一)课程学习
1. 公共课(10-12学分)
(1)政治理论课 2-3学分
(2)外国语 2-3学分
(3)技术推广理论与方法 2学分
(4)农业科技与“三农”政策 2学分
(5)农业传播技术与应用 2学分
2.领域主干课:(8-10学分)
(1)作物栽培理论与实践 3学分
(2)作物育种及种子生产理论与技术 3学分
(3)植物生物技术概论 2学分
(4)现代农业发展与实践 2学分
3.选修课:(6~8学分)
(1)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研究进展(推荐) 2学分
(2)作物科学研究法(推荐) 2学分
(3)农业资源管理与利用 2学分
(4)农业生态学 2学分
(5)植物生产原理 2学分
(6)植物保护学原理 2学分
选修课可由各单位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和研究工作需要自行增设,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
4. 实践研究(6学分)
研究生根据选题从事不少于12个月的实践研究。指导教师应为研究生制定详细的实践学习计划,指导其开展实践。实践期满后研究生要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培养单位应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考核,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
(二)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制定研究计划、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中期报告(或文献阅读、实践报告)等。
六、学位论文
(一)论文选题应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和生态环境建设,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和农村等问题的能力。
(二)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调研报告等。
(三)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和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应有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专家组成。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