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我校永春里学院获批全国首批老年大学建设试点单位、国家老年大学共建单位。为推进我校老年大学建设,抢抓机遇,根据学校总体部署,特面向全校教职工公开发布2023年秋季校级“揭榜制”科研项目(老年大学专项)研究任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秋季校级“揭榜制”科研项目(老年大学专项)共8项,各学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发挥学科专业和管理优势,组织教职工进行申报,详情见附件1。
老年大学要统筹学校本部和利川产学研用基地资源,围绕提高5-6月、9-10月等春秋两季的运营吸引力和综合效益,开展应用研究。
二、项目申报对象
具有完成课题的专业背景和基础条件的教职工都可以申报项目,鼓励新进教师积极申报。原则上承担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先集中精力完成在研课题,不纳入本次项目申报对象。
三、项目申报方法
各学院和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充分动员本单位教职工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申请专项项目,主动参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为学校提供具有创新性、操作性和落地性的研究报告。
项目申报实行网络化申报。申报人认真研阅项目申报指南,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审核确认,于8月25日前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将电子版申报书(单位+姓名+项目名称)发送至科发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秋季老年大学专项申报”。
联系人:杨学领 电子邮箱:13457577@qq.com
联系电话:027-89648050
四、项目评审安排
(一)形式审查。科学技术发展处初审项目申报书,对申报书的格式、经费、学院意见等环节进行初审、汇总。
(二)专家评审。科学技术发展处、发展规划处将联合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从研究的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
(三)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确定后,按程序择优立项,报学校批准后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五、项目实施和结题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为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指导项目负责人结合自身优势精心组建研究团队,切实推进项目按计划实施。
(二)项目负责人要统筹规划、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履行科研任务,按期完成研究内容,并在项目截止时间后两周内提交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办理项目结题。
(三)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业务费、劳务费等,无需编制经费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经费使用,具体参照《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四)项目结题验收时间为10月20日。项目结题后,科学技术发展处将组织评审结题成果,成果评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其中,对评为优秀等级者,按立项经费1:1进行奖励,同时在职称评审时作为成果填写;对评为合格等级者,今后可继续申报相关校级应用研究课题;对评为不合格等级者,在后续申报校级应用研究课题时,将从严审查申报资格。
附件下载:
1.2023年秋季校级“揭榜制”科研项目(老年大学专项)清单
2.项目申报书
科学技术发展处 发展规划处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