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
(代码:085216)
一、领域简介
化学工程方向是研究化学工业和其它工业过程中所进行的化学过程与物理过程共同规律与应用技术的工程领域,它以化学工程学科为指导,基础理论与工程应用相结合,涉及产品研制、工艺开发、过程设计、系统模拟、装备强化、操作控制、环境保护、生产管理等内容,着重于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设备的开发研究及工程放大设计。
二、培养目标
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 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 掌握一门外国语。
4. 化学工程专业要求学生熟练掌握化工单元操作、新型分离技术、化学反应规律及化工新材料等方面的基础理论,了解国内外化学工程理论与技术的学科前沿,初步具备开展化工过程基础理论研究、化工过程模拟、化工过程放大、化工新技术新设备开发以及新材料科学、环境化工、资源与能源化工、生物制药等领域的研究、开发与设计能力。
5. 本专业注重培养化学工程领域的工程型、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掌握解决化学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化技术手段,具备独立担负化学工程领域技术或工程管理的工作能力。
三、领域方向
化学工程
以化学工程学科为指导,基础理论与工程应用相结合,涉及产品研制、工艺开发、过程设计、系统模拟、装备强化、操作控制、环境保护、生产管理等内容,着重于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设备的开发研究及工程放大设计。本方向注重培养化学工程领域的工程型、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掌握解决化学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化技术手段,具备独立担负化学工程领域技术或工程管理的工作能力。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最长不超过4年。
五、学分要求
培养方案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4学分(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6学分),实践环节不少于8学分。实践环节包括专业实践6学分、学术报告1学分、助研助教助管1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
总学分 | ≥32学分 |
学位课学分 | ≥16学分 | 公共必修课≥8学分,其中:思政类3,英语5学分 |
专业基础与专业必修课≥8学分 |
实践环节 | ≥8学分 | 专业实践(含报告) | 6 | 必修 |
学术报告(至少6次) | 1 | 必修 |
助研助教助管 | 1 | 必修 |
六、课程设置
参见《化学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七、实践环节(必修)
1. 助研助教助管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与助研助教助管活动,具体安排和内容:(1)指导本科生有关专业基础及专业实验。(2)指导本科生有关实习实践环节;(3)参加导师所授的本科教学辅导工作;(4)参加指导本科毕业生的毕业环节。
考核与要求: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进行计算。累积工作量要大于30学时。
考核方式:由化学工程学科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小组实地考察,和有关人员核查后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给出结果,考核合格及以上记1学分。
在职研究生或攻读硕士前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可申请免修,并按学校规定办理。
2. 学术活动
基本要求:
(1) 在攻读硕士期间参加3-5次学术活动:校外学术会议或学术报告2次;在学科内作研究课题动态报告2-3次,作研究的阶段性报告2次;作有关研究课题的成果报告、研究课题后续开拓与发展报告、创新研究思路与试验报告等2-3次。
(2) 每次学术活动,要提交论文、报告的复印件或学术报告小结(不少于500字),注明报告的时间、地点、报告人。每次导师要签字,学生自己留存。
考核方式:
化学工程领域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小组按实际学术活动内容考核,评出成绩。成绩等级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等,考核合格及以上记1学分。
3. 专业实践
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原则上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应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表》。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现场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记6学分;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八、中期考核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分完成后进行中期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将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工作。
九、学位论文工作
1. 选题
硕士生应首先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工作,选题应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范围内,选择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问题,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理论价值的课题。
2. 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一般于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达到的水平、论文工作安排及存在的问题等。要求硕士生查阅不少于50篇的文献资料(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0篇),写出不少于五千字的书面选题报告,选题报告必须在学院公开报告、答辩,评审小组专家不少于3人。根据评分指标评出成绩并给出能否通过的意见,经学院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后重新进行一次(仅一次,且不得延期)。若仍未通过者,取消研究生资格。
3. 学位论文形式与评价标准
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1)学位论文选题应对国民经济或在学术上有一定意义。论文应综述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以及本人做出的贡献。(2)说明采用的实验方法、试验装置和计算方法,并对整理和处理的数据进行理论分析与讨论。(3)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4)给出所有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5)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指出,必须符合学校的查重要求,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6)论文内容包括摘要(论文摘要,概述本文要点和主要结论)和论文全文(内容简介、目录、文献综述、实验部分、结果讨论、附录和参考文献)等,格式要求必须符合研究生处相关规定。
4. 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按照《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十、其他
1. 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由学校统一布置,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经学校批准备案后执行。
2. 培养方案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修订的,必须按上述程序审批。
3. 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研究生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
4. 本方案适用于“化学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2016级开始实行,由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