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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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寒假“关爱育人”家访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12-20 人气: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密切家校联系,增强家校协同育人的针对性、实效性,总结学生工作规律,培育实践育人特色项目。结合《2019-2020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寒假“关爱育人”家访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体政工干部

 二、家访对象

 我校在籍学生,重点选取精准扶贫对象和“四困”学生,即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心理困难、就业困难学生。

 三、活动方式

 实践活动主要通过假期家访、扶贫帮困、心理帮扶、实践走访和学情调研等方式完成,可采取团队和个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政工干部可选择同城同区域家访对象,自愿提出家访申请,并由学院党总支审核后报学工部备案。家访实行“以奖代补”,纳入学校2019-2020学年寒假社会实践表彰体系,有较好工作基础的,择优推荐申报湖北省实践育人特色项目。

 四、实施步骤

 1.申报评审。2020年1月3日前,个人、团队提交“关爱育人”家访实践活动申报表到所在学院党总支,学院总支进行审核,1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学工部报送附件1、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备案,适时召开行前说明会。

 2.项目实施。政工干部利用寒假开展家访实践活动,切实将学校的关心关爱带到走访家庭中去,可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创新活动方式。活动中注意安全,做好过程记录和宣传报道。

 3.总结表彰。春季开学后提交活动资料及家访实践总结报告,经综合评审后向学校推荐表彰项目团队和个人。

 五、相关要求 

 1.认真准备,充分沟通。家访人员要通过查阅资料、与学生辅导员、学生本人充分沟通,熟悉家访对象的基本情况,明确走访的目的。提前安排好交通、食宿,准备摄影器材、个人证件及调查问卷等资料。

 2.严守纪律,注意安全。家访时不允许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允许接受土特产和馈赠礼物等。做好家访期间安全预案,全体调查人员务必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如遇特殊情况务请及时向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和学工部联络人报告。

 3.宣传总结,力求实效。参访人员实时宣传报道活动进程,分析和总结活动成效,及时提交总结材料。活动结束后保持对家访对象的跟踪和关注,以达到实践育人的目的。报告要实事求是,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7-89646686

 邮  箱:414988717@qq.com

 

 附件:

 1、2019-2020学年寒假“关爱育人”家访实践项目申报表.docx

 2、2019-2020学年寒假“关爱育人”家访实践项目申报一览表.docx

 

 

党委学工部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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