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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期末劳动考勤及绩效考核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0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全校教职工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学期末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现就做好劳动考勤及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到人。各单位、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负主体责任,对审批各类因公因事请假要认真从严把关,是劳动考勤与绩效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考勤员对考勤记载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负监管责任。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履职尽责落到实处。各类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考勤记载,均须按人事监察部门的最新要求及时报送。

二、严格控制外出。期末各项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除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外,其他教职工原则上不安排外出考察、培训等学习活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阅卷评分、期末总结、评优评先等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松懈情绪,克服“不严不实”现象。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要求,强化管理。纪检监察、教务、人事、督导等部门要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加大督促检查抽查与执纪问责的工作力度。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