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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
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的通知
各院(系):
春季开学后的25天为大学生心理危机高发敏感期,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思政处、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有关通知精神,做好全校学生的心理危机预防工作,学生工作处、青春护航学院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尤其要高度关注并做好12类重点学生的排查和干预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院(系)领导要高度重视12类重点人群的排查和干预工作。多数危机事件发生之前,当事人的语言或行为都会流露出某些迹象,可以抓住苗头察觉并预防。危机排查工作的目的是帮助学校有效发现和识别学生中的重点人群,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防患于未然。
二、辅导员要强化责任意识,要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全面摸排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并以院(系)为单位,于2月20日前将《高危学生信息反馈表》(电子版、见附件2)报送至青春护航学院邮箱。联系人:高老师,电子邮箱:772330425@qq.com,如未发现危机学生,采取零报告制度。
三、正确妥善地处理有关问题。对确诊有精神疾患的学生应尽快转诊或休学治疗,避免情况恶化,必要时主动与青春护航学院联系。
四、对曾因心理偏常休学的学生,如申请复学,按要求提交二甲以上心理或精神专科医院门诊病历,并到青春护航学院进行咨询评估。
附件:
1、需重点关注的12类学生
2、高危学生信息反馈表
学生工作处 青春护航学院
2017年2月10日
附件1:
需重点关注的12类学生
1.有自杀未遂史或自杀企图与计划者;
2.曾患抑郁症及尚在治疗者;
3.曾有妄想或其它精神病症状及尚在治疗者;
4.人格偏执者;
5.近期失恋者;
6.意外怀孕或近期堕胎者;
7.情绪长期低落不与人往来者;
8.有生理缺陷或长期患病者;
9.极贫困者;
10.学习困难及不能毕业者;
11.近期丧亲者;
12.极度自卑或自感生活能力低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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