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生教字[2018]51号
各学院:
根据《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关于公布素质学分认定的通知》(武生院教[2014]50号)、《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创业学分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武生院教[2015]58号)和《关于2018届毕业生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的通知》(武生院教字[2018]44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8届毕业生学分替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慕课类学分
在教务处指定平台上通过修习获得的网络慕课学分,可按选修课程学分计;若经开课学院认定,其课程教学要求与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要求相同,可替换必修课程学分。
二、技能实践类及创新创业类学分
此类学分对应的替换项目详见附件2、3,其中,创新创业竞赛、实践类由创业学院负责审核;创业教育培训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审核;新闻作品由宣传部负责审核;论文、专著和专利发明类由科技处负责审核;生活技能类由长河驾校和烹饪培训学院负责审核。附表2、3中未明确可替换课程的项目,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指定替换的具体课程并报教务处审批,按审批结果进行学分替换。
三、申请程序
由学生本人填写学分替换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如证书等)提交学生所在学院,经各学院初审,报项目负责单位审核后,交教务处复核。审核通过的学生,由其所在学院将相应学分在毕业成绩清理过程中予以替换(申请表见附件1)。
四、申请时间
5月18日—5月25日,学生提出申请、学院完成审核。
5月28日—5月30日,相应项目负责职能部门审核。
5月31日—6月4日,教务处复核。
6月5日—6月8日,各学院完成对符合条件学生的学分替换工作。
各学院应依据2018届毕业生“专业准出课程体系”指导学生进行学分替换的申请,经申报、审核获得的学分均可替换相应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学分。
附件1:学分替换申请表
附件2:技能实践类项目替换学分一览表(一)
技能实践类项目替换学分一览表(二)
附件3:创新创业类项目替换学分一览表
教务处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