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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毕业生申请学分替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5    作者:     来源:     点击:

武生教字[2019]34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武生院教〔2018〕23号)和《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武生教字〔2019〕17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9届毕业生学分替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慕课类学分

在教务处指定平台上通过修习获得的网络慕课学分,可按选修课程学分计;若经开课学院认定,其课程教学要求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要求相同,可替换必修课程学分。

二、技能实践类及创新创业类学分

此类学分对应的替换项目详见附件2、3,其中,创新创业竞赛、实践类由创业学院负责审核;创业教育培训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审核;新闻作品由宣传部负责审核;论文、专著和专利发明类由科技处负责审核;生活技能类由长河驾校和烹饪培训学院负责审核。附表2、3中未明确可替换课程的项目,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指定替换的具体课程并报教务处审批,按审批结果进行学分替换。

三、申请程序

由学生本人填写学分替换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如证书等)提交学生所在学院,经各学院初审,由学院分类统一报项目负责单位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由各学院将学分替换情况汇总于附件4中,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由其所在学院将相应学分在毕业成绩清理过程中予以替换(申请表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学分替换资格的初审、名单汇总和材料报送工作。

2.各学院应做好统筹,安排毕业班辅导员依据2019届毕业生“专业准出课程体系”指导学生进行学分替换的申请。

3.负责各类学分审核的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如实进行学分替换。

4.各学院学分替换工作请于5月22日之前完成。

附件1:学生申请表

附件2:技能实践类项目替换学分一览表

附件3:创新创业类项目替换学分一览表

附件4:XX学院毕业生学分替换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