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武生院学〔2018〕4号)、《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关于考试违纪、舞弊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武生院教〔2018〕21号)和《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武生教字〔2019〕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届毕业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受过校级处分且未解除的2019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凡在校就读期间受到校级处分已期满的学生,在受处分以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解除处分:
1.获得校级及以上的奖励或荣誉;
2.在各方面均表现良好,得到学生所在学院认可;
3.为学校获得荣誉,得到学校认可。
各类处分设置期为:警告6个月,严重警告8个月,记过10个月,留校察看12个月。
三、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处分解除条件的学生,请填写《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处分解除申请表》、书面申请书及相应佐证材料(证书复印件)。于5月24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见附件1)交至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后,由学院教学秘书连同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会同学生处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附件1: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生解除纪律处分申请表
附件2: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违纪处分解除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