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通知

新闻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正文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1级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1-07-1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质量,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校,根据我校奖学金实施方案(武生院发[2009]37号)有关规定,结合2011年生源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1级新生奖学金提出以下方案:

一、高考成绩在湖北省今年一本院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的新生,除免去其大学期间全部学费、住宿费外,每年发放一次晨光学子一等奖学金1万元,共4万元。

二、高考成绩在湖北省二类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的新生,第一、二学年,直接享受晨光学子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万元;第三、四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10%,可继续享受晨光学子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万元。

三、高考成绩在湖北省三本线上的新生按由高到低排序,取前100名新生授予优秀新生奖学金。其中,前20名新生授予晨光学子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5000元;第21名至50名新生授予风华学子一等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元;第51名至100名新生授予风华学子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1000元。上述名额按理工类新生占70%、文史艺术体育类新生占30%比例分配。

四、根据高考成绩对湖北省专科新生排序,取前100名新生授予优秀新生奖学金。其中,对前20名新生授予风华学子一等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元;第21名至50名新生授予风华学子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1000元;第51名至100名新生授予风华学子三等奖学金,每人奖励500元。上述名额按理工类新生占70%、文史艺术体育类新生占30%比例分配。

五、以上情形均要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我校录取并报到。

六、除前述条款另有规定的发放时限外,其他类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评选并发放到位。

七、本方案中所指高考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

八、以上各类获得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和省外新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和其他在校生一样,仍享有参评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资格。

九、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的全体学生和普通本专科生一样,享有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