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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5年“双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5-03-0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培养有其他学科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扩大就业渠道,提高我校毕业生在人才市场的竞争力。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制药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个专业可以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现面向学有余力的大二学生进行招生。

一、招生专业、人数

招生院系

招生专业

授予学位

门类

修业年限

招生人数

药学院

制药工程

工学

二年

不限名额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二年

不限名额

二、招生条件及范围

1、我校2013级非工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可申报的专业有:生物技术、中药学、园林、园艺、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物流管理、英语、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16个专业);

2、专业已修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者;

3、在校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学有余力的同学。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3月7日至3月12日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学生填写《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并粘贴照片(蓝底一寸免冠照片);

(2)报名学生到所在院系审查、签章并为其出具成绩单;

(3)报名学生凭本人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到双学士开办院系报名。每个学生只能选报1个双学位专业;

2、3月13日,开办院系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录取,对录取的学生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上报学校研究;

3、3月14日,学校公布通过名单;

4、3月15-16日,学生上交报名费至财务处;

4、3月16日起,开办院系开始组织教学。

5、开办院系将《申请表》自留1份,1份转学生主修教学单位,1份报教务处,同时报送学生汇总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书面材料须加盖院系公章并经院系主任签字)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四、课程组织

(一)授课形式:随班听课、集中上课和自修辅导三种形式,每个专业每学期开设2至3门课程。

(二)各专业课程设置详见《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5年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

五、学位授予

1、本专业核心课程总学分:50学分(含毕业论文(设计)学分);

2、在第一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同时修满双学士学位专业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3、修读双学士学位者,不论最终是否取得双学士学位,其所获得的课程学分均可冲抵第一专业相应的选修课学分。

六、注册及退学

1、被录取学生统一到学校计划财务处交纳学费。180元/学分,50学分,合计收费共9000元,相关课程考核不合格重修者也按课程的学分据实收取。按期取得双学位者,每人给予1000-2000元的“风华学子奖学金”,并在评选优秀毕业生时优先考虑。

2、学生交费后由教务处统一进行注册,未注册者不予安排考试及答辩。

3、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交纳学费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可办理退学手续,从第三周开始办理退学手续者不再退还学费。

4、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双学位学习资格:

(1) 一学年有2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2)因伤、病休学者;

(3)本人要求中止攻读双学位者。

七、学位授予

1、在第一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同时修满双学士学位专业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校可颁发双学士学位证书。

2、在第一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但未修满第二专业规定的学分,学校只颁发第一专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根据获得的学分量,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3、修读双学士学位者,不论最终是否取得双学士学位,其所获得的课程学分均可冲抵第一专业相应的选修课学分。

其他学位授予事项详见《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双学士学位授予细则》(附件4)

八、联系方式

1、药学院:89645560,联系人:陈玉峰,邮箱:303657403@qq.com

2、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89641758,联系人:徐淑娟,邮箱:249088018@qq.com

3、教务处:89649623,联系人:刘春侠

附件1: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修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2: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5年“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附件3: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双专业及双学位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4: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双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