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实验技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根据省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7号)和《武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武生院人〔2023〕11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实验技术(高、中级)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2023年度实验技术(高、中级)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教务处实验设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测试原则
坚持师德与业务考察并重,注重质量的原则;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三、测试对象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拟申报评审实验技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取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四、测试的内容和方法
(一)测试方式:统一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测试。
(二)测试内容:从事实验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实验技术实际问题案例分析。
五、测试报名
(一)参加实验技术专业测试人员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1篇,均交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论文还需扫描期刊封面、封底、目录、正文,制作成pdf格式(大小不得超过5M)。单位审核后在10月7日以前将报名表及论文的电子版(命名格式均为:单位-申报职称-姓名)汇总发至邮箱1878673364@qq.com(联系人:梅小庆,联系电话:89649689)。
(二)实验技术专业测试人员报名表及论文(均为一式四份)的纸质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上交,并同时办理缴费手续。
六、测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时间暂定为10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测试人员面试当天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测试,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测试的结果及效用
测试合格者由学校统一发文确认。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是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未合格者,不能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八、测试费用
按省人社厅《关于明确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委托收费单位的通知》(鄂人社函〔2011〕383号)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资金分成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11〕32号)的规定收取,高级100元,中级50元,由校财务处统一收取。
附件1:2023年度水平能力测试申报人员花名册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1-3下载.doc
人事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