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肃课堂教育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切实解决教师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望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1、教师上课应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并按要求准备好上课前的“五带”等文件。
2、教师应严格课堂纪律,对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玩手机、睡觉的学生实施有效的教育管理。
3、教师要利用各类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主动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堂教学模式,每节课连续播放视频时长原则上不应超过20分钟。
4、教师上课应杜绝各种形式的“照本宣科”和“照屏宣科”。
5、教师上课期间,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个人活动。
6、教师对所授课程应给学生安排适当的自主学习任务,并对任务完成情况采取及时有效的检查和考评。
7、教师应采取恰当的方式,每学期至少3次通过班级学委会了解和研究学生学习情况,并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8、教师要科学合理安排每节课的教学内容(尤其是实验课和实践课),确保课堂教学内容饱满,不得提前下课。
9、教师不得以划考试范围、点重点考题等任何形式降低对学生的课程考核及学业评价要求。
10、教师应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学业成绩,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任课班级学生的吃请或送礼。
学校教务处、教育教学督导室和监察处将对教师执行十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凡违反规定的教师,给予全校通报处理,构成教学事故的,依照《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学校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举报。
举报电话:监察处89649680
教务处89645559
举报邮箱:监察处wsyjwjcc@163.com
教务处wsyjwc_2@163.com
教务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