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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师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客观地评估课堂教学质量,加强教学信息反馈,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提升教学水平,同时为教学管理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师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7日

二、评教对象

本学期授课的所有任课教师。

三、参评人员

2023级本科学生,2024级、2025级全体本、专科学生(含专升本、3+2)

四、评价内容

(一)教学效果评价。是对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的一次全面系统性检测,主要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效果、总体评价等五个方面。详细指标见《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教师教学效果评分表》。

(二)师德师风测评。是对教师坚持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的一次综合测评,主要包括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履职尽责等五个方面。详细指标见《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师德师风评分表》。

五、工作流程

(一)动员部署。各学院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和院长(或副院长)共同负责,组织辅导员、学习委员召开评教专题会议,保证网上评教工作客观、公正、参评率达100%。

(二)学生参评。学生可选择电脑端登录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或者登录学习通APP参与评教。

(三)数据分析。评教工作结束后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对评教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评教工作对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确保评教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面参与,应评尽评。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学生均参与评教工作,学生参评率将纳入学院考核的重要指标。为保证评价结果的代表性和有效性,不得出现“代评”行为,一经查实计入学生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参与评教的学生应本着对学校、对教师、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根据教师的实际教学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避免主观臆断和敷衍了事。

(四)严格保密,规范使用。评教过程及结果将由教务处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查阅或泄露具体评价信息。评价结果将反馈给各学院,作为学院开展教师教学示范和指导帮扶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其他事项

教务处负责评价指标系统录入,测试系统程序;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保证评教网络畅通无阻,维护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评教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刘雨蝶,电话:89647902

投诉电话:教务处027-89649288/89647902

投诉邮箱:wsyjwc_2@163.com

教务系统网址:https://whsw.jw.chaoxing.com;

教务处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