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开学第3周(3月19日至3月23日),校教学信息中心对《武生院关于教师课堂教育教学的十项规定》中教师是否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进行了检查。此次校教学信息中心主要检查了1、3、4、5、6、7、8、9、10、15、16号教学楼,经教务处反馈、相关学院自查,现将未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教师名单通报如下: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外聘教师葛鹏3月19日第七节课仅提前5分钟领取钥匙,未能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该教师目前已离职。
检查中还发现存在部分教师安排学生提前领取教室钥匙的情况,请各教学单位加强管理,督促教师遵守多媒体教室管理规定。教务处后期将继续加强对教师执行“十项规定”情况的核查,并将对各教学楼监控影像的抽查纳入检查范畴,提高抽查效率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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