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生教字〔2018〕89号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启动审核评估迎评冲刺阶段工作的通知》(武生院评〔2018〕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引导师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审核评估,现将教风、学风督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督查组
由校领导、校务委员和党委常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领导组成督查小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一。
二、督查时间
9月25日—10月19日
三、督查方式
对重点时间段课堂、重点教师以听课为主,其他时间段课堂以看课、查课为主。
四、督查要求
1.督查组成员集中或者分散进行各类督查活动,每组人员根据校领导要求,制定出详细的听课、查课、看课方案,方案需具体到人、时间,明确要求。
2.督查时应对教师执行“五带”、遵守“十项规定”,学生执行“三带”、确保“五不”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看课、查课时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直奔课堂,保留督查的过程资料,对正、反典型教师或者课堂现象进行拍照记录,并及时反馈学院联络员进行通报反馈,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五、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风、学风建设工作,制定自查方案,对课堂从外到内,从教师到学生,从低年级到高年级,从周一到周五,从理论课堂到实践课堂,逐班排查,营造良好的“两风”氛围;通过党政联席会,对督查中集中反映的“两风”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具体解决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检查整改效果。
2.督查组人员应做好台账记录,每次检查结果及时填写附件二、附件三,由各教学单位联络员进行收集汇总。
3.各教学单位联络员负责提供本单位课表,将督查组成员和本单位领导干部听课结果每三天汇总一次,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4.学校通过专题会、网站及工作群等方式进行通报,督查结果将作为学院“两风”建设的重要支撑材料和评分依据。
教务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