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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教研室主任期末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武生教字〔2019〕43号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教研室主任津贴发放及奖励办法(2018年4月修订)〉的通知》(武生院教〔2018〕20号),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教研室主任期末考核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期末考核小组

各学院需成立由学院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的答辩评委小组,人数不少于7人。

二、考核程序

1.各学院制定详细的考核安排,明确考核小组名单及具体考核办法;

2.教研室主任写出个人书面总结:总结应围绕《武生院教研室主任工作期末考核指标》及本学期重点工作进行;

3.考核小组依据台账管理记录,对照《武生院教研室主

任工作期末考核指标》中“基础指标+加分指标”体系逐项打分,占60%;

4.考核小组根据月考核平均分进行评分,占30%;

5.答辩或工作展示:教研室主任以PPT形式展示本学期创新性的工作或亮点,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回答评委的有关提问,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教研室成员根据期末答辩情况进行打分,占10%。

三、考核要求

1.各学院要对教研室主任考核严格把关,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学院在教研室主任工作期末考核的基础上推荐1名优秀教研室主任候选人,并在本学院内公示。

3.所有考核的过程材料(含本学院考核安排、教研室主任工作总结、武生院教研室主任工作期末考核指标评分表、会议记录、活动过程照片、答辩ppt等)、公示材料、考核结果(电子版及纸质版)及对此项工作进行的宣传报道均需存入目标管理指定档案盒(含电子版),列入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体系。

4.考核工作请于2019年6月28日前完成,考核结果(附件1)于6月28日前报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四、表彰

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教研室主任经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对获得优秀教研室主任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教研室主任的期末考核津贴按《关于印发〈教研室主任津贴发放及奖励办法(2018年4月修订)〉的通知》(武生院教〔2018〕20号)规定发放。

附件1:武生院20 -20 学年度第 学期教研室主任期末考核结果报表

教务处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