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优质课堂、低效课堂巡查通报的通知》(武生教字〔2022〕12号)、《武生院师德师风监督预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生院发〔2022〕10号)等文件要求,围绕“建优促改、规范教学、提升质量”,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规范教学管理,扎实推进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强化第一课堂主阵地作用,各学院要鼓励任课教师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务处持续开展课堂教学情况通报,落实师德师风监督预警制度,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5月24日—6月12日,每周认定一批优质课堂(学生到课率超过95%和抬头率超过85%)、低效课堂(学生到课率低于85%或抬头率低于50%),并进行通报。
(二)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强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薄弱环节及主要问题。教务处、教育教学督导室开展第一批抽查,对质量较高的典型学院进行推广,对负面典型进行个案分析、举一反三,制定解决方案;校院两级开展第二批“四级检查”(指导教师自查、教研室互查、教学管理干部抽查、学校检查),实现“四个全覆盖”抽检(学生全覆盖、专业全覆盖、论文类型全覆盖、指导教师全覆盖)。5月24日—6月3日,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反馈、整改评估工作。
(三)加大优秀教师的宣传力度。以赛促教,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各学院对参加2022年教师讲课竞赛的课程改革经验进行总结梳理,积极进行宣传报道。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我心中的好老师”微信投票活动,通过对优秀教师的宣传推广,激发全体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提升教学水平的热情,引领教风学风建设。5月24日—6月20日,完成优秀教师典型课程改革经验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加强优良学风班级宣传推广。优良学风,有助于在第一课堂形成学生自觉、自律和自主意识。各学院应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班级创建,做好师生“传帮带”,建设一批优质课堂;有序推进“晒笔记,展学风”优秀学习笔记评比展示活动,充分展示学生课程学习的风采,选树优秀学习典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5月24日—6月12日,通过网站、易班、班级QQ群等多种途径,完成优良学风班级的宣传推广及优秀学习笔记评选、公示工作。
(五)规范期末考试及阅卷工作。期末考试涉及学生的基本权益,要强调考试纪律严肃性,提升阅卷规范性,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切实发挥考试在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学院要按照《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期末考试命题要求及编制规范(2022年)》等文件要求,严格审核期末考试试卷命题质量,认真组织期末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照《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期末课程考试阅卷、登分及材料归档规范》要求,采取集中流水阅卷,对考核材料进行规范归档。6月20日—7月10日,完成本学期课程考试、阅卷、试卷检查、成绩录入等工作。
(六)严把毕业资格审核关。按照《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武生教字〔2022〕39号)有关要求,毕业生成绩清理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开展,对于不符合毕业证、学位证发放要求的,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和专业人才准出体系做结业或肄业处理,严把审核关,杜绝“放水”现象。不符合毕业条件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学习年限的延长期以学年为单位,延长学习年限累计最长不得超过2年。结业学生离校后2年内可回校就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和教学环节,申请补考、重修,或补作实习报告等,合格后达到相关要求的,学校可为其换发毕业证书。5月24日—5月27日,各学院召开学院学位评审委员会审核学生毕业资格,对每一个学生作出毕业结论。
二、工作流程
(一)宣传动员(5月24日—5月25日)。各学院召开“教学质量提升月”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通过学院网站、横幅、海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树立质量意识,提升教学质量”的良好氛围,使每一个师生员工了解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此次活动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二)制度学习(5月26日—5月27日)。各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对学校印发的《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18年9月修订)》(武生院教〔2018〕43号)、《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武生院教〔2018〕38号)、《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2017年11月修订)》(武生教字〔2010〕51号)、《武生院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武生院教〔2019〕16号)等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再学习,通过常态化的学习,不断巩固、转化学习成果,进一步改善教风,提升履职能力。
(三)方案制定(5月28日—5月31日)。各学院根据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师生实际情况,制定各学院“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明细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电子稿和纸质稿于5月31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教务处。
(四)学院普查(6月1日—7月10日)。各学院围绕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优秀教师及优良学风班级宣传、期末考试及试卷阅卷、毕业资格审查等工作,全面开展普查,确保覆盖全体教师、所有班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五)学校抽查(6月1日—7月10日)。分管校领导利用监控大厅随机抽查教风学风情况;教育教学督导室制定监控大厅值班表,督导室全体职员、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或院长助理)每周至少用半天时间进入监控大厅查看学院课堂教学情况;教务处职员定期不定期通过监控大厅抽查课堂教学情况;各部门要如实记录课堂到课率、抬头率,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学院反馈,对违纪违规问题按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六)信息反馈(6月1日—6月30日)。教务处、教育教学督导室及各学院要发掘正反典型,定期认定表扬一批优秀教师、优质课堂,通报批评一批低效课堂(点到班级、点到教室)及低效课堂占比超过50%的学院,在各教学楼电子屏进行滚动播放,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良好育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质量提升月”的活动,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协作配合做好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教风学风建设。
(二)严格管理、务求实效。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要遵循“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的原则,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教学管理干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问题。
(三)从严治教、依规惩处。学院若存在工作作风不扎实、管理不严,对低效课堂不如实上报等问题,且学院普查结果与学校抽查结果二者偏差较大,则由分管校领导约谈学院党政负责人。对连续两次认定为低效课堂的教师,且改进效果不明显,则列入师德师风黄色预警名单。
(四)按时保质、反馈信息。教务处、教育教学督导室及各学院需填写《各学院课堂教学视频监控抽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人:丁伟,联系电话:86822。
附件:各学院课堂教学视频监控抽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