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生院教〔2018〕24号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开展毕业实习工作,切实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增强实习效果,根据《优秀实习生评选暂行办法》(武生院教〔2013〕43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届优秀实习学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等级及比例
优秀实习生分校、院两个等级,校级优秀实习生原则上不超过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院级优秀实习生原则上不超过毕业学生总数的15%。(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实习期间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根据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利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实习效果显著,受到实习单位好评。
2.服从实习安排,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工作人员。
3.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能力,积极发挥协调组织作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4.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书写规范,符合要求,综合评定成绩良好及以上。
(二)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成绩、实习期间表现,与指导教师沟通紧密程度、实习效果等方面,校级优秀实习生设四个等级,各等级评选标准如下:
1.特等: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成绩90分及以上。在实习期间表现突出,为企业创造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企业高度评价;或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2.一等: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成绩90分及以上;实习期间与指导教师联系紧密,定期汇报实习情况及进展,能将所学理论知识同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实际活动结合起来,成效突出,受到实习单位充分认可;或自主创业,取得一定成绩或形成一定的规模。
3.二等: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成绩85分以上(含);实习资料完整、详实,能有效利用专业知识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动手能力较强,得到实习单位的认可,实习效果良好。
4.三等: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成绩80分及以上,实习资料比较完整、翔实,实习效果较好,得到实习单位的认可。
(三)院级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标准,由各学院在基本条件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执行。已被评选为校级优秀实习生的学生,不再参与院级评选。
(四)各学院在评选时应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申请条件:
1.不按照实习时间安排,无故缺勤者。
2.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周者。
3.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或因不服从工作安排等受到实习单位批评或劝退者。
4.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5.不按各学院实习计划实习,提前终止实习者。
6.在实习期间造成安全事故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各学院组建优秀实习生评选领导小组,评定院级优秀实习生及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实习生。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在校内实习学生。
(二)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把关,认真掌握标准尺度,推荐结果要及时予以公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评选资格。
(三)学院汇总《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优秀实习生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优秀实习生汇总表》(见附件3),并提交获奖学生申请表纸质版(校级特等、一等优秀实习生需提交电子版)、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院级优秀实习生申请表由学院备存)。截止时间:6月5日,联系人:冉老师,办公室:行政楼215,电话89649623,邮箱:317277514@qq.com。
五、奖励办法
(一)校级优秀实习生设四个等级:特等奖,奖励5000元/人;一等奖,奖励1000元/人;二等奖,奖励800元/人;三等奖,奖励500元/人(奖励标准参照《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躬行学子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
(二)院级优秀实习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由学校统一采购)。
(三)原则上校院两级优秀实习生的奖励(特等除外)从各学院毕业实习经费中支出,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附件:
1.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优秀实习生名额一览表
2.武汉生物学院优秀实习生申请表
3.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优秀实习生汇总表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