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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3    作者:     来源:     点击:

武生院教〔2019〕12号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创新训练项目。

(二)创业训练项目。

(三)创业实践项目。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负责的省级项目尚未完成的不得新申请省级项目。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

(三)大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加申报,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五)团队参与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5人以内,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

三、项目内容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开展训练项目。

(三)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选题要求

大创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可自主选题。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拟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有关项目,包括“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等。

(二)推荐参加湖北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

(三)学校“长河—阳春杯(金秋杯)”创新创业大赛中与专业契合度较高、创新性较强的项目。

(四)师生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五)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六)学生的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七)学校双创园区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五、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附件2);如为创业实践项目,还需报送该项目的商业策划书。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组织项目初评。初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研究计划、经费预算,申请者的研究能力以及项目实施的条件等,项目初评通过后按时向学校推荐并报送(各学院推荐项目名额见附件1)。

报送材料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创业实践项目还需提交商业策划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3)。其中,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报送时间为5月15日前;联系人:吴悠,联系电话:89646557,邮箱:1909297425@qq.com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并在训练条件等方面提供支持。

(四)推荐申报

学校在校级立项的大创项目中,择优遴选10项推荐申报国家级大创项目,遴选30项推荐申报省级大创项目。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各学院要将项目申报与课程建设、教法改革、教材建设等结合起来,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积极性,切实提高申报项目质量。

(二)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导师队伍建设。各学院要鼓励校内教师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

(三)切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的条件建设。各学院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等,创业学院要为参与计划的学生提供创业孵化支持和服务等,有关部门要为参与项目的学生搭建经验交流、成果展示、资源共享的平台。

附件:1.各学院大创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2、3不印发,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