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生教字〔2018〕97号
各学院:
根据《武生院专科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质量规范》(武生院教字〔2008〕3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届专科实习报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科毕业实习报告工作要求
(一)学生要求
1.毕业实习报告应以深入企业开展实习为前提,从各专业培养目标出发,结合生产实际、社会实践,实行一人一题。
2.学生须遵守所在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因事或因病,要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
3.服从指导指导教师安排,按照要求撰写专科毕业实习报告(相关要求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提交、修改、装订等工作。
(二)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须具备相关学科背景的初级及以上职称或学士学位。
2.为保证指导效果,指导教师指导专科毕业实习报告数量不超过35人。
3.指导教师应通过各种方式与学生保持联系,适时指导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活动。
4.指导老师应严把毕业实习报告质量关,认真评阅所指导学生提交的实习报告,根据评审参考提纲撰写评审意见,并评分,评审意见字数不少于200字。
二、专科毕业实习报告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8年10-11月中旬)
学院与实习单位沟通,确定并向学生发布实习岗位、人数、内容等信息,汇总学生准备前往实习的单位和学生自主联系的实习单位和岗位等信息,填报专科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实施阶段(2018年11月中旬-2019年1月)
各学院公布汇总实习单位和岗位等信息,组织学生选择毕业实习岗位和内容,并为每名学生安排指导教师,下发实习任务。
(三)中期检查阶段(2019年3月中旬)
1.学生完成专科毕业实习报告初稿。
2.各学院做好完成专科毕业实习报告进展情况中期检查工作准备。
3.教务处组织专科毕业实习报告中期检查。
(三)定稿阶段(2019年5月中旬)
1、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并装订专科毕业实习报告。
2、指导教师评阅学生毕业实习报告,并给予评分,学院汇总专科毕业实习报告成绩。
(四)学校评价检查阶段(2019年6月)
1.完成专科毕业实习报告抽检及专项检查。
2.完成专科毕业实习报告相关费用核算发放工作。
3.学院完成专科毕业实习报告资料归档工作。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相关指导费用标准见《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实习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二)各学院可根据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实际效果和学校组织的专项检查结果,对教师指导费用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方案应上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专科毕业实习报告质量规范
教务处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