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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生院关于制订201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1-05-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征求意见稿)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础。现就我校201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党的教育方针,体现“三个面向”的时代精神;遵循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律,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以需求质量观为依据,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基础理论坚实,并有一定宽度、专业技能强、素质高、特色鲜明、突出应用、发展个性,具有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教学规律,坚持整体优化

要立足人才培养的全局,依据社会需要确定人才培养规格,科学处理好德智体美诸方面、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主干学科与相关学科、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教与学、必修课与选修课等方面的关系,明确各门课程和各个教学环节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确定合理的时间比例,注重纵向、横向配合,深化教学改革,设计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做到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力求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最佳效果。

(二)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确定专业服务方向和教学内容时,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未来;既要从地

方经济的实际出发,又要注视世界新技术的发展;既要相对稳定,又要顺应变化,实现培养形式和规格的多样化,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培养的要求,在保证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考虑学生基础知识、兴趣、特长及能力的差异对教学的不同要求,增加选修课的门类与形式,为不同类型学生的发展提供条件。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

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素质教育要贯穿教学全过程。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统筹规划,构建系统优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压缩理论课程,增加实践课程,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加强学生科学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的培养。

(四)拓宽基础,增强适应性,突出应用性与针对性

加强和拓宽基础,以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专业教学要加强应用性与针对性,使学生具备快速适应岗位的能力。

(五)贯彻产﹑学﹑研结合思想

产﹑学﹑研结合是培养应用性技术人才的基本途径,各个教学环节的安排要注重产﹑学﹑研结合,应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参与,使人才培养方案既符合教学规律,又符合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

(六)突出专业特色

专业特色是专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生命线,在发挥原有特色、优势的基础上,通过继承、发展和创新,使专业特色更加鲜明。

三、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基本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达到规定的等级要求,具有初步的图书情报资料检索能力。

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各专业应当根据《高等教育法》关于学业标准的规定,“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确定本专业具体的业务培养目标和业务培养基本规格。

四、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

(一)实行学分制

实行学分制管理,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的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基本学制四年,弹性学制六年。课堂教学18学时1学分,实践教学每周1学分。

(二)学时及学分分配

理、工、农类专业课内教学(含理论教学、实验、课内实训)总学时控制在2400-2600学时,专业实践教学周为35-45周。文、教育、管类专业课内教学(含理论教学、实验、课内实训)总学时控制在2500-2700学时,实践教学周为20-35周。学生毕业的总学分为160-175学分。

(三)高度重视实践环节

各实践教学环节都应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累计学时(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少于总学时(学分)的25%,理工农医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时(学分)的40%。

(四)四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结构

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由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方向选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实践教学环节组成。其中全校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7—10­门)、实践教学环节为必修课,课内教学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学分比例大约为7.5:2.5。

(五)课程设置的具体要求

1、通识教育课:全校基本相同,由教务处会同相关系(部)统一安排。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及总学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课外学时以课外导读、社会实践等形式开展,确保教学质量。

(2)军事课程包括“军事理论及军事技能训练”安排在第一学期,一般为3周,计3学分。其中军事理论2学分,36学时。

(3)“形势与政策”课以专题讲座的形式安排,计为2学分,每学期16学时,开课6学期。

(4)“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列入必选课,各计2学分、36学时,可以讲座的形式安排。

(5)体育课的安排:第一学期统一开设《基础体育》,第2-4学期,实行分项选修,每周2学时计,第5-8学期学生自主训练,但学生必须参加体质测试并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计算机类课程教学安排:全校开设“计算机基础”课程,《Access数据库》﹑《C语言》﹑《Visual Foxpro》选其中的一门。

(7)英语教学安排(英语专业除外):英语教学第一至四学期开设“大学英语”课程,并实行分级教学。在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或专业选修课中安排1-2门课程采用双语教学。在各类论文(设计)中,应有查阅外文资料﹑综述文献和撰写外文摘要的要求。对英语教学应做到英语培养四年不断线。

2、学科基础课:包括一级学科主干课、二级学科主干课和跨二级学科主干课,由各系统一安排。

3、专业主干课: 专业主干课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以及专业自身的特点和办学特色,培养学生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科学思维方法,并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占总学分的20%左右,列出应修学分数不少于1.5倍的课程供学生选择。为突出我校办学特色,除管理类专业外,全校其它专业应必选 “市场营销概论”﹑非生物类专业应必选 “生物工程概论”,各36学时,均为2学分。

5、学校提供“人文素质教育”基础课程:大学语文:36学时,应用文写作:36学时,汉语言文字规范训练:36学时,供各专业学生选修。

6﹑公共选修课:在选修课中安排理学类、工学类、文学艺术类、经济管理类、社科类和其它等类课程供学生从中选修非本专业的课程,其中理工科类学生需要选修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管理、文科学生要选修一定的理工类方面的课程。学生需修够10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方可毕业。

7、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学生在校总周数200周:其中:假期37周;考试7周;机动2周;实践教学环节指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上机、各类实习(课程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课程设计、科研训练、毕业论文(设计)、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各环节的设置由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确定。一般各专业科研训练与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不得少于12周,原则上第八学期不安排理论教学。

8、公益劳动是学生必修的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按人才培养方案参加劳动。第一、第二学年完成共计14个小时公益劳动课(2天),每个学期折合3.5小时(半天),考核及格以上者给予0.25学分,四个学期计1个学分。公益劳动课一般在周末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安排在平时无课的时间段。一、二、三学年第二学期最后一周为综合实践周,各1学分,计3个学分。

9、课外活动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课外(第二课堂)活动,以取得相应的课外学分。每位本科生应获得的最低课外学分为8学分。

表一 课外活动学分分配表

名 称

课 外 学 分

计算机等级考试

2级/1,3级/2,程序员/2,中级程序员/3,高级程序员/5

四、六级外语考试

四级/2,六级/3

全国英语口语考试

A级/3,B级/2,C级/1

入学教育

0.5

科技活动

1~8

发明专利

4~6

学科竞赛

1~8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3~5

公开发表宣传作品

0.5~3

资格证书考试

2~5

汽车驾驶培训

2~4

文、体活动

1~8

青年志愿者活动

1~2

社会调查

3

综合实践周

3

学生社团工作

1~2

学生干部工作

1~4

(六)2010级各学年时间安排

表二 学年安排

学 年

学期

起止时间及周数

假期

备 注

2010-2011

2010.8.30-2011.1.23(21周)

入学教育1周,军训3周

2011.2.20-2011.7.2(19周)

7

综合实践周

2011-2012

2011.8.28-2012.1.14(20周)

4

假期社会调研

2012.2.12-2012.7.2(20周)

7

综合实践周

2012-2013

2012.8.27-2013.1.25(22周)

4

假期社会调研

2013.2.25-2013.7.6(19周)

7

综合实践周

2013-2014

2013.9.2-2014.1.18(20周)

4

假期社会调研

2014.2.17-2014.7.5(20周)

毕业教育1周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环节的安排一般要求不与期末考试、选修课考核、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等发生时间冲突,并要求使各学期课程教学周数﹑平均周学时分配以及课程门数安排应保持基本平衡,每学期周学时一般为25学时左右,每学期平均周学时(总学时/总有效教学周)基本相同,以做到使学生的学习、生活张驰有度。

(七)课程考核及成绩

1、课程考核方式取消“考试”和“考查”之分,统一称为考核。

2、课程考核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记载。

3、在能确保教学质量及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正确评判的前提下,鼓励教师进行考试改革,采用形式多样的考核方式。

(八)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格式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专业培养目标(必须体现本专业及本校特色)

2、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3、主干学科

4、主要课程及其简介

5、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6、学制和学分

7、授予学位

8、教学周历表

9、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

10、其他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不包括课内上机、课程实验、课内实训)

11、各类课程学时学分分配表

12、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构比例表

五、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程序

(一)教务处提出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和要求。

(二)各系具体拟定201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各系对主干课、专业选修课的设置应与有关系(部)协商,各有关教学单位应积极配合工作。

(四)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完成后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附电子版)交教务处。

(五)教务处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对计划中应做修改或调整的内容会同相关系进行修改或调整。

(六)人才培养方案经校领导签发执行后,在实施阶段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整和修改。确需修改的,需经系讨论并提出理由和切实可行的调整方案,由教务处初审并报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附件:制订201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间安排等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