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生教字﹝2018﹞24号
各学院:
根据《武汉生物工程工程学院本科专业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试行)》(武生院教〔2017〕32号),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在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本科专业带头人专项津贴发放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本科专业带头人专项津贴发放及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带头人考核管理要求
本科专业带头人的日常管理工作,分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三阶段进行考察:
1.学期初:本科专业带头人提出明确的建设任务,报送本专业建设规划及学期初专业建设任务规划表(附件1);
2.学期中:专业带头人自查专业建设规划执行落实情况;
3.学期末:本科专业带头人明确标出已完成与未完成任务,报送专业建设进展总结报告及专业建设任务进展情况表,学校将统一组织考核(附件2)。
二、本科专业带头人专项津贴
专业带头人在聘期内享受专项津贴,标准为800元/月·人,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津贴发放。同时,每年支配使用专业建设经费5000元。
三、相关要求
1.结合李校长开学初讲话《齐心协力抓评建 抢抓机遇促发展》及审核评估工作重点,专业建设必须做到“九到位”,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到位、专业带头人到位、核心课程骨干教师到位、专业建设规划到位、教学团队到位、科研团队到位、专业建设所需实验室到位、校企深度合作及产教融合基地到位、双师双能型教师到位,特色(重点)专业建设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非特色(重点)专业建设要做到凝练专业发展方向,保障相关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2.本次学校选聘的专业带头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好“三思”,即:“思想、思路、思维”。思想:要高度统一,把思想统一到审核评估上来,要充分认识专业建设对审核评估的重要意义。思路:专业建设做好顶层设计与工作规划,思路要清晰,任务要明确,责任要到人,时间有节点。思维:审核评估工作千头万绪,工作难度很大,专业带头人要学会“弹好钢琴”,创新思维,创造性开展专业建设的工作,要有信心、有决心、有办法搞好专业建设。
3.各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培训处(教师发展中心)要严格按照《武汉生物工程工程学院本科专业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试行)》(武生院教〔2017〕32号)文件精神执行管理与考核,做到对选聘的专业带头人待遇到位、培训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并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
附件1:专业建设任务进展情况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