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生教字〔2018〕60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了组织落实好本学期的期末课程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课程及安排
(一)考试课程
1.本学期所开课程均须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以采取考试或考查方式进行,申请考试改革课程须严格按《武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通知》(武生教字〔2016〕26号)和《关于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补充通知》(武生教字〔2017〕73号)文件精神执行。
2.本学期统考课程主要为公共必修课,其余课程由各开课学院自主组织,面向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应安排同一时间考试。
(二)时间安排
1.2018年7月2-4日,由各学院自主组织非统考课程考试。
2.2018年7月5-6日,由学校组织统考课程考试。
3.大学体育和实验类课程考核应在6月29日前完成。
(三)考场安排
1.在考场安排上,大中教室原则上不超过60人,小教室原则上不超过30人。
2.考生座位左右间距不得小于80公分,每个考场应安排2名监考教师。
3.各学院应按规定合理安排考场,时间与教室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二、试题命制及送交安排
1.试卷命题应严格按照《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武生教字〔2010〕51号)及《武生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命题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武生教字〔2018〕55号)有关要求执行。
2.统一使用教务处制定的试卷模板,要求文字准确、简洁、图表工整、清楚、规范,各大题和小题得分标注清晰、准确,样卷采用A4纸张单面打印。统考试卷由单位指定专人将打印签字后的样卷(A、B)于6月2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封存。
3.试卷经教研室主任、学院负责人审批后,由所在学院指定专人统一封存。
4.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开展阅卷专题培训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关于试卷批阅、装订工作暂行细则》(武生教字〔2010〕48号)有关规定,并于7月18日前完成阅卷、复查、成绩录入工作。
5.任课教师应按要求将本学期承担的课程,按班级将学生成绩录入学校教学系统,各学院须组织专人对录入教务系统成绩进行复查,并于7月20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情况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6.各学院应按规定做好试卷的装订、归档工作,并妥善保管所有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原始考核资料。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及时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加强考前试卷命题指导、考中过程监控和考后试卷阅卷检查。
2.考前学院应通过班级主题班会、监考员培训会等形式组织师生学习有关考试工作文件,宣讲《武生院考场规则》、《武生院监考人员守则》、《武生院关于考试违纪舞弊的界定和处罚实施细则》、《武生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营造良好的学习考试氛围,严肃考风考纪。
3.考试期间,各学院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应加强考场巡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考试全部结束后上由教学秘书将本院违纪舞弊汇总信息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4.学校将组织专班对各学院自主组织考试进行监督、考评,有关通知另行发文。
教务处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