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考场安排

发布日期:2012-03-26    浏览次数:

 

教  室

系  别

党校学号

各系人数

总人数

西1101

生物工程系

7801001-7801090

90

90

西1102

管理工程系

7803091-7803104
、7803271、7803272、7803273

17

58

制药工程系

7802091-7802129
7802276、7802277

41

西1103

外  语  系

7803219-7803250

32

52

体  育  系

7803251-7803260

10

继续教育学院

7803261-7803270

10

西1108

生物工程系

7801091-7801126

36

75

计算机与信息
工程系

7802130-7802168

39

西1201

管理工程系

7803001-7803090

90

90

西1212

制药工程系

7802001-7802090

90

90

西1301

园  林  系

7801187-7801230

44

89

建  筑  系

7801231-7801275

45

西1312

机电工程系

7803105-7803194

90

90

西1401

机电工程系

7803195-7803218

24

95

化学与环境
工程系

7802206-7802275
、7802278

71

西1412

生物技术系

7801127-7801186

60

97

艺  术  系

7802169-7802205

37

 

考试时间:201246日(周五)下午430-600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党校结业考试考生应试守则

1、学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
2入场后,学员须对号入座,将本人入学通知书,学生证或借阅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3答题前应认真填写姓名、党校学号、系别等栏目。凡试卷中该栏目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试卷一律无效。

4、第二大题选择题,请将答案写在指定位置答题卡中,答案写在其他位置一律视为无效。

5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其他作弊行为。

8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党校结业考试的,由所在系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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