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期党训班结业考试考场安排表

发布日期:2012-05-21    浏览次数:

第79期党训班结业考试考场安排表
教室系别学号各系人数总人数
西1101制药工程系1—808080
西110281—112,2813333
西1103生物技术系96—148,281、2825555
西1201管理工程系113—2039191
西1202204—255,282—2855656
西1203外语系128-1472045
体育系256-27419
继续教育学院275-2806
西1212生物工程系1-95,2849696
西1301建筑系148-2389191
西1302239-2814343
西1312园林系1-464678
艺术系149-18032
西1401机电工程系181-280100100
西1412化学与环境工程系47-864081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87-12741

考试时间:2012525日(周五)下午430-600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党校结业考试考生应试守则

1、学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
2入场后,学员须对号入座,将本人入学通知书,学生证或借阅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3答题前应认真填写姓名、党校学号、系别等栏目。凡试卷中该栏目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试卷一律无效。

4、第二大题选择题,请将答案写在指定位置答题卡中,答案写在其他位置一律视为无效。

5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其他作弊行为。

8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党校结业考试的,由所在系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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