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部署,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驻村工作队负责人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
驻村工作队负责人:1名
二、驻村地点及任职时间
1、驻村地点:罗田县白庙河镇付家庙村
2、工作期限:2025年2月—2026年7月
三、相关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3年以上党龄;
2.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有投身乡村振兴工作的热情;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四、工作待遇
1.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村,人事关系挂靠党委组织部,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2.驻村工作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生活、交通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驻村期间表现优秀的干部在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时优先考虑。
五、其他事项
有意报名的教职工,请于2025年1月13日12:00前将报名表格交到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
联系人:李丹,电话:89641918,电子邮箱:708869633@qq.com
校党委组织部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