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党校)、统战部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3-11-09    浏览次数:

组织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工作条例,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及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学校党的组织工作具体计划,并组织落实。

2.抓好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负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建设,指导各党总支抓好所属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党员发展以及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做好组织员的选聘和管理工作。

4.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党建“对标争先”及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

5.负责党员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指导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检查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组织会议制度等情况。

6.做好党员党籍管理;做好党内统计和年报工作;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开展党内关怀和帮扶工作。

7.组织协调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及组织员考核,负责党内评先推优工作。

8.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工作。

9.加强党建工作档案建设,健全制度,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等工作。做好本部门网站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0.加强与校团委联系,指导做好党建带团建工作。

11.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分析校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参与组织届中和换届考核,提出领导班子组建、调整、换届、充实的建议。

12.协助人事处做好干部考察、考核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任免、交流、调配、使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筹办学校党的代表大会,做好上级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工作。

13.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外调接待工作。

14.开展学校党建理论研究,为校党委党建工作决策当好助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实践经验。

15.加强本部门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干部能力素质,切实履行部门职能。

16.完成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校工作职责:

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党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各班次教育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负责培训班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师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等党务干部培训工作。

4.负责党校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党校学生助理的聘任培养和管理,定期组织召开党校助理会议,研究工作计划与安排,分析培训情况,提高党校培训质量。

5.加强党校自身的建设,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种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6.加强与兄弟高校党校、有关省市党校的联系以及业务方面的交流探讨。

7.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战部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政策,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有关统一战线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党内外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对新时期高校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根据上级要求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提出开展全校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学校统战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查校内各单位的统战工作。

3.联系各民主党派成员,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要文件,配合校党委召开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4.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和归国留学人员,注意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涉港澳台和侨务工作。

5.负责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等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举荐、管理工作。支持他们参加各项活动,发挥作用。

6.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民族宗教问题;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协助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和反邪教工作。

7.完成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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