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如何体现以学生为中心?
答:以学生为中心,就是评价的核心以学生表现和是否获取相应的素质能力进行评价,而且必须考虑全体学生;毕业时的素质要求以及毕业后一段时间应该具备的职业能力围绕着学生培养目标设定;课程体系的安排、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的配备以是否有利于学生达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各种质量保障制度和措施的目的是推进专业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最终目的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满足职业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具体反映在六个方面:
一是对学校办学条件提出明确要求,保证教学的基本投入,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逐步增长。
二是注重对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指标体系对教师教学、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目的是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使学生直接受益。
三是明确要求按国家规定配备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理念,有助于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是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线,多个指标强调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有利于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就业。
五是强调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指标体系中明确要求学校开展“大学生学习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创业教育指导、就业指导与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还要求学校根据学生特点因材施教,搭建学生课外科技及文体活动平台,有激励学生参加的具体措施等,体现了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服务。
六是重视学生对教学工作和就业工作的评价,体现教育教学“以学生为本”的理念。
42.如何体现产出(成果)导向?
答:产出导向是国际工程教育倡导的一种先进理念,也是评估认证的核心理念。产出导向强调以学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关注毕业生“教育产出”(学生“学到什么”和“能做什么”),而非“教育输入”(教师“教了什么”)。要求专业按照“反向设计,正向施工”的基本思路,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出发点,设计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采用匹配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配置足够的软硬件资源,并要求每个教师明确自己在课程教学中的主体责任,最终通过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定期评价和持续改进,保证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的达成。
43.如何体现持续改进?
答:审核评估要求专业建立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评估指标同样是贯穿了质量持续改进的理念。强调聚焦学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对专业人才培养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与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用于人才培养工作改进,形成“评价-反馈-改进”闭环管理,这是一种质量持续不断提高的循环式上升过程,建立持续改进的质量保障机制,推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要求专业应该具有的各种机制、制度和措施,最终都要落实到执行、跟踪、评价与改进上。
44.如何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答: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完善德育评价。根据学生身心特点,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将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强化体育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锤炼坚强意志,培养合作精神。加强大学生体育评价,探索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改进美育评价。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毕业。
加强劳动教育评价。明确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严格学业标准。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45.审核评估对学生有何影响?
答:审核评估对于高等教育的促进提高非常明显。审核评估的最大受益者是广大学生。
(1)评估将进一步促使高校加大本科教学的投入,改善校园环境,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2)评估将进一步促进学校加大师资力量建设、课程建设、学风建设的力度,促进学校提高办学硬件和育人环境,广大学生将会得到更优质的教育。
(3)评估结果将直接关系到学生今后的发展。如果我校此次评估取得好成绩,将会极大提高我校的社会形象和地位,将会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求学和送学信心,吸引更多的用人单位来我校招聘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高的就业层次。
46.生师比要求?
答:综合、师范、民族院校,工科、农、林院校和语文、财经、政法院校生师比≤18:1。
计算方式:折合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总数。
注: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硕士研究生在校生数*1.5+博士研究生在校生数*2+普通本专科留学生在校生数+硕士留学生在校生数*1.5+博士留学生在校生数*2+普通预科生注册生数+成人业余本专科在校生数*0.3+成人函授本专科在校生数*0.1+网络本专科在校生*0.1+本校中职在校生数+其他(占用教学资源的学历教育学生数,例如成人脱产本专科在校生数)。
专任教师总数=本校专任教师数+本学年聘请校外教师数*0.5+临床教师数*0.5;其中:本校专任教师须承担教学任务且人事关系在本校(原则上须连续6个月缴纳人员养老险等社保或人员档案在本校);校外教师须承担本校教学任务、有聘用合同和劳务费发放记录,聘请校外教师折算数(本学年聘请校外教师数*0.5)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临床教师须承担教学任务且人事关系在本校或直属附属医院。
47.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要求?
答: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50%。
计算方式: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教师数/专任教师总数。
48.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要求?
答: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30%。
计算方式: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49.思政课专任教师与折合在校生比例要求?
答:思政课专任教师与折合在校生比例≥1:350。
计算方式:思政课专任教师/折合在校生数。
50.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总数与全校师生人数比例要求?
答: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总数与全校师生人数比例≥1:100。
计算方式: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总数/全校师生人数
51.专职辅导员岗位与在校生比例要求?
答:专职辅导员岗位与在校生比例≥1:200。
计算方式:专职辅导员/折合在校生数,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
52.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在校生比例要求?
答: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在校生比例≥1:4000且至少2名。
计算方式: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折合在校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