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欣宇 同学及家长:
根据《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四款及《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五款相关规定,经学院核实、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决定,对杨欣宇(学号:2304410111)作预退学处理。如对处理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诉。如在本通知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未收到申诉,则视为同意学院处理意见。
园林园艺学院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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