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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曹子童同学作退学处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13   浏览:

 曹子童   同学及家长: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四款和《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生院教[2024]42号)第七章第四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后决定,对  曹子童   (学号:2204010302)作退学处理。如对处理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如在申诉期内未提出异议,申诉有效期满后注销你的学籍,退学处理生效。

申诉电话:027-89649886

书面申诉寄送地址: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汉施路1号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事务科。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