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物工程学院采购中心招投标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一、招标信息发布
1.使用部门提供招标文件所需技术参数或细节需求等书面说明。
2.信息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书面说明和标期制作完整招标邀请书。
3.完整招标文件由使用部门签字确认和相关项目责任人或招标办公室签字确认后方可在网上发布。
4.招标文件和校领导审批报告或审批单复印件装订存档。
5.招标文件根据需要同步在相关电子屏发布。
二、邀标
1.招标办公室集体讨论邀标方式方法,明确邀标责任人。
2.广泛利用网络资源,集中搜集生产厂家等有效信息。
3.审核供应商的投标资格,邀请有实力的生产单位参与投标。
4.供应商记录和信息反馈等作邀标信息完整备档。
5.认真邀标,招标项目力争五家及以上单位参加投标。
三、投标程序
1.投标人投递标书时需到我校监察处登记。
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到我校财务处交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到信息部投递标书并做好登记。
四、标书管理
1.标书存放在指定的地方,任何人不得以其他理由在开标之前翻阅标书。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标书不予受理。
3.未经密封及加盖公章的标书不予受理。
五、评标
1.评标人员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随机抽取。
2.评标由信息部或相关项目责任人组织,邀请使用单位、监察处、审计处等有关部门参加。
3.评标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4.做好开标情况记录,信息部有权对开标过程的正确性、公正性提出质疑。
六、竞争性谈判
1.通知在评标环节中评选出来的入围单位同一时间来校参加竞争性谈判。
2.竞争性谈判由招标办公室组织,审计部门、使用部门、监察处、相关技术支持部门、招标办公室参加。
3.竞争性谈判结果由参加人员签字认可,由校主要领导审核。
七、样品管理
1.投标人投递的样品需存放在指定样品间。
2.妥善保管样品,进入样品间看样品至少两人以上。
3.样品经签字确认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4.未中标物品及时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