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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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生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学年鉴定、综合测评及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17 人气: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总结学生一学年的成长发展情况,强化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助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大学生评价改革的决定》(武生院发〔2021〕61号)精神,深入贯彻“三全育人”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学年鉴定、综合测评及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我校在籍在册学生(不含2025级本专科生、专升本学生;以下同)。

二、主要任务

2024-2025学年度学年鉴定、综合测评及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统一部署、协同推进、有序衔接。其中,学年鉴定是开展综合测评的基础前提,综合测评是开展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核心依据。

三、学年鉴定与综合测评要求

(一)学年鉴定。学生结合2024-2025学年度的思想、学习、生活、实践等表现,客观撰写个人学年鉴定,重点反映品德修养、学业进展、社会实践、成长收获及不足,由辅导员审核后存入档案。

(二)综合测评。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成员需包含学生代表,名单需在班级内公示),通过智慧学工“综合测评”模块开展测评,测评指标详见《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五好学生”评分细则》。

四、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与要求

(一)校五好学生标兵、校五好学生按《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五好学生”评选管理办法》(武生院发〔2021〕63号)要求执行。结合综合测评结果,重点考察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综合能力等。

(二)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2024-2025学年度课程(含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由所在学院明确)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无不及格科目。

2.2024-2025学年度担任学生干部(含校、院、班学生干部,各学生社团主要骨干及学生公寓社区干部),任期不少于6个月。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勤恳务实,工作业绩突出,模范带头作用明显,群众基础好。

3.2024-2025学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学院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所在寝室卫生长期不达标者(由所在学院认定),不能申报参评。

(三)院五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

与校五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同步进行。评选办法由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并报学生处备案。

五、评选比例与奖励标准

(一)校五好学生标兵评选表彰8-10人,各颁发荣誉证书和晨光学子奖学金10000元。

(二)校五好学生按学生总数的5%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各颁发荣誉证书和风华学子奖学金3000元。

其中,学风建设成效突出的学院(名单另行研究确定),另按0.5%比例给予奖励名额。

(三)校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的3%评选。其中,全校各职能部门主管的团学组织共计评选150人,名额由校团委统筹分配。各颁发荣誉证书和价值300元的奖品(或等值的学校文体博场馆及公益创业项目使用券)。

(四)院五好学生按学生总数的5%评选,各颁发荣誉证书和价值300元的奖品(或等值的学校文体博场馆及公益创业项目使用券)。

(五)院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的2%评选,各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程序

(一)班级测评。9月21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开展学年鉴定;在此基础上,通过智慧学工“综合测评”模块进行测评;测评结束后,辅导员组织开展班级评议,提出校、院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名单,报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初审。

(二)学院初审。9月28日前,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申报名单及其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拟定校、院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及校五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各职能部门同步拟定主管团学组织的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并商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通知学生通过智慧学工“评优评先”模块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请各学院在9月28日前,向学生处报送以下材料:

1.评选报告(含学年鉴定开展情况、综合测评过程、评优评先公示意见等内容)。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2.2024-2025学年度五好学生申请表、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提交纸质版,各学院统一在智慧学工系统下载打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2024-2025学年度校五好学生汇总表、2024-2025学年度校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内容、顺序完全一致,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4.优秀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

学生处联系人:汪涛;电话:027-89649886;邮箱:wsyxsc@whsw.edu.cn

(三)学校审定。校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的推荐名单进行审议,组织开展校五好学生标兵公开答辩,确定表彰名单。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学校对校五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发文表彰,适时召开表彰大会,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学金(奖品)。院五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表彰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学年鉴定、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先是学校落实“三全育人”工作机制、推进“五育并举”育人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全面反映学生成长轨迹、发挥榜样引领作用,促进学风建设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深度融合。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统一认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三项工作协同推进、取得实效。

(二)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评选质量。各学院需严格遵循评选标准与程序,做到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综合测评要结合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坚决克服唯考试成绩评选的做法;评优评先要全面考查学生品德修养、学业成绩、实践能力等。建立反馈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收集学生意见,持续改进评价体系。加强典型宣传,强化教育和管理,发挥榜样作用,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三)严明工作纪律,维护评选公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选透明度,严格程序规范,严肃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简单应付、评选走过场等不正之风,切实发挥评选工作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和引导作用。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学校将严肃查处,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切实维护评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附件:2024-2025学年度校五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6日



附件:

2024-2025学年度校五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部门)

校五好学生

校优秀学生干部

本科

专科

小计

其中,校五好学标兵候选人

本科

专科

小计

生科院

88

/

88

2

38

/

38

化环·食科学院

32

27

59

1

14

11

25

医药学院

86

47

133

2

37

20

57

园林园艺学院

21

25

46

1

9

11

20

计科学院

62

44

106

2

27

19

46

管理学院

34

46

80

2

14

20

34

文学院

75

/

75

2

32

/

32

外国语学院

17

10

27

1

7

4

11

体育学院

33

/

33

1

14

/

14

机电·软件学院

65

47

112

2

28

20

48

建筑学院

23

19

42

1

10

8

18

艺术·音乐学院

65

8

73

2

27

4

31

校团委







150

合计

601

273

874

19

257

117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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