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经研究,决定对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公布如下。
主 任:李斌成
副主任:余仕良 米红秋
成 员:教务处、学工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保卫处、法律顾问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专任教师代表1人、辅导员代表1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1人。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校团委办公,校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立健全或修订学生申诉处理工作规则;受理学生申诉;组织成立学生申诉复查小组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