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组织关系的转入工作流程
1、每年9月份,校学生会组织部负责通知各院(系)组织部负责人,在校学生会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六楼)召开各院(系)学生会组织部部长会议,布置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的相关事宜。
2、各院(系)学生会组织部收齐本院(系)所有新生团员团员证及入团志愿书,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在该团员证的“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好转接记录(填写日期为办理当天日期)。
3、各院(系)学生会组织部需如实填写《团组织关系一览表》(见附件2)、《武生院基层团组织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见附件1)内,以院(系)为单位,将上述两种表格同团员证、入团志愿书一并交至校学生会组织部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六楼)登记备案;
4、校学生会组织部在收到各院(系)团组织关系转入相关材料后,需认真核查、汇总并存档,团员信息录入《武生院团员信息表》留存待查;
(二)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流程
1、每年9月份,校学生会组织部通知各院(系)学生会组织部负责人在校学生会办公室召开毕业班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的相关事宜。
2、校、院(系)学生会组织部核对各院(系)团员信息无误后,发放院(系)毕业班团员入团志愿书,同时,开具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由各院(系)学生会组织部负责人领取发放至各团支部。
(三)团籍材料补办工作流程
1、非毕业生团员证丢失,需持本院(系)分团委出具的补办申请、本人入团志愿书申请补办团员证。各院(系)分团委需在每年9月,指导院(系)学生会组织部及时统计补办团员证人员名单,交由校团委审定,由校团委统一报团省委申请团员证;
2、入团志愿书不得补办;
3、非团员、入团志愿书丢失申请补办者需重新入团。由各院(系)学生会组织部及时统计重新入团人员名单,交校团委审定后报团省委核准,按照《团章》相关规定进行入团。
(四)学生社团成立基本流程
第一条 社团是丰富我校校园文化活动的主体,为了鼓励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第二课堂,完善我校社团成立流程,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 我校学生社团分为文化类、科技类、体育类、公益类,各社团成立时需进行分类注册,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注册。
第三条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社团负责人急筹备组成员必须是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在校大学生,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技能,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养。
第四条 申请学生社团必须向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递交给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申请书各一份,采用电子纸质版。
2、社团简介:社团名称,社团筹备组织人等。
3、社团宗旨:注明成立的宗旨,建设繁荣校园文化的决心。
4、社团建立的根本目的:与宗旨相连,要有益于武生院学子各方面的发展。
5、社团的精神:社团为之奋斗和弘扬的精神信仰、人格魅力。
6、社团规章制度:社团制度、会员义务与权力、干事选举与罢免原则、资产管理制度、办公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社团终止程序等。
7、社团组织机构: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下辖部门,及各自的分工等。
8、社团费用来源:社团今后的发展所需要筹集的资金的来源。
9、社团发展计划:成立之前的准备阶段,成立后的纳新阶段,发展及展望。
10、社团活动的开展:包括开课、开会和活动的各方面具体计划。
11、发起人基本资料:制成简历形式,包括照片,不少于15人。
12、老师意见:不少与指导老师、辅导员和系书记三人以上的推荐信和签章。
13、问卷调查表,向同学问卷调查不少于50人,然后分析得出成立的利弊。
第五条 社团成立程序如下:
1、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社团听证会宣传,具体说明相关的流程、所需材料、时间、地点等;
2、有意向成立社团的学生根据相关要求具体向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相关材料;
3、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召开社团听证会,拟成立社团的负责人现场进行PPT展示和答辩,校团委具体对社团做出评价;
4、社团听证会结果会在校团委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成立社团;公示有异议的拟成立社团,校团委将具体复查,复查没问题的社团,校团委重新公示,并确定成立;
5、公示无异议的社团在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下注册,并做出报备。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团听证会答辩不予通过:
1、申请筹备的社团其宗旨、活动范围等不符合学院的有关规定;
2、学院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申请筹备的社团存在重复性;
3、社团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4、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第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有关管理条例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新成立社团流程图:
(五)学生组织(社团)纳新流程
第一条 为更好地搭建学生展示自我,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推动我校各学生组织建设和校园文化的蓬勃发展,规范我校各学生组织、社团纳新活动,特制订本流程。
第二条 每学年开学初,校团委向各学生组织、社团指导老师具体讨论纳新时间及相关事宜安排。
第三条 校团委发布学生组织、社团纳新公告,各学生组织、社团向校团委提出纳新申请。
第四条 校团委制定本年度纳新方案,并发放给各学生组织、社团指导老师,提出意见并具体修订。
第五条 校团委具体召开各学生组织、社团纳新预筹备会,具体安排场地、所需物资情况统计,校团委综合协调相关物资,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落实。
第六条 每年在新生军训期间,具体开展学生组织、社团纳新活动,其中,学生组织两天、社团两天,具体由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协调和收尾。
第七条 各学生组织、社团根据纳新情况安排具体面试,并向各指导老师提出相关申请。
第八条 各学生组织将最终成员信息报备给指导老师,各社团将最终成员信息报备给指导老师和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六)校园文化活动审批流程
1、在校团委网站上下载“校园文化活动审批单”并填写完整,或到校团委办公室(四号实验楼一楼办公室)领取填写;
2、将填写完整的校园文化活动审批单和相关活动资料(活动策划方案、赞助协议书等)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到相关主管部门(校级学生组织提交至相关指导老师)并签批意见;
3、将主管部门意见签批完整的校园文化活动审批单和相关活动资料(活动策划方案、赞助协议书等)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并签批意见,留下存根;
4、将签批意见完整的审批单(副根)交至保卫处签批意见并存档。
注:创业类活动提交至创业学院审批意见。
(七)校园文化活动宣传条幅审批流程
1、在校团委网站上下载“武生院宣传部横幅制作”并填写完整,或到校团委办公室(四号实验楼一楼办公室)领取填写;
2、将填写完整的横幅制作申请单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到相关申请制作部门(校级学生组织提交至相关校团委)并签批意见;
3、将申请制作部门签批完整的横幅制作申请单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交到宣传部并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