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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2024届毕业生开展《毕业实习》的通知

2023-11-13 返回列表

  为了规范日常教学管理,严格落实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运用能力,我院现对2024届毕业生开展《毕业实习》做如下安排:

一、实习对象

  文学院2024届本毕业生

二、实习时间

  2023年11月1日-2024年5月30日(不少于8周)

三、实习要求

  1、所有学生需完成不少于8周的毕业实习。

  2、实习完成以后,学生需要提交实习鉴定表(模版见附件1),表中学校指导老师填写论文指导老师。

  3、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参加毕业实习的情况,需由学生单独提交无法参与实习申请书(模版见附件2)、家长知情同意书(模版见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

  4、参加考研的学生,可于考研结束后再完成毕业实习。

  5、毕业实习完成的相关材料由辅导员收集,交学院存档。


附件1:实习鉴定表

附件2:无法参与毕业实习申请书

附件3:家长知情同意书


文学院

2023年11月1日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