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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咨询问答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24   浏览:

1、学生资助中心的具体职能是什么?在什么地方办公?怎么联系?

答:学生资助中心全面负责普通本专科学生的经济资助事宜,具体包括助学贷款、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保险等几大方面。在工作中,与校内的财务、后勤及校外的有关银行、保险公司联系密切,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目前,中心在明德楼一楼102室办公,联系电话89649814、89649886,传真89649819,电子邮箱是wsyxsc@qq.com,欢迎大家随时给我们反映情况,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申请相应的资助项目。

2、湖北高校学生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1)申贷学生前往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返回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查盖章手续后,提交给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一式两份),预先办理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审查盖章手续,以减少往返次数。

(2)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3)县(区)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借款学生执借款合同在省农信社指定网点开立用于资金结算的个人帐户。

(5)借款学生执借款合同(含回执)到高校报到,办理高校确认手续,通过邮寄或家长传递方式,将合同回执提交给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开发银行省分行确认后,通知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和省农信社将贷款资金汇划至高校指定账户,缴纳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6)借款学生及时将收据或发票复印件邮寄回县(区)学生资助中心。

3、相对于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优势有那些?

答:相对于国家助学贷款来说有多方面的优势。从学生方面来看,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对于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点优势:

(1)学生在当地就可以取得贷款,在入学前就可获得国家的资助,以使高校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就能消除后顾之忧,放心地去报到上学。

(2)生源地助学贷款人容易界定,能够更好的保证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入学。农村信用社可以深入学生家庭调查,有效防止出现“假困难”,能够有针对性地将助学贷款贷给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避免了由于难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导致真正困难的学生贷不了款情况的发生。

(3)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简单、易操作。国家助学贷款都是在学校办理,学生要在家乡办理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之后,再接受学校联合银行安排的关于助学贷款合同签订的专门培训,然后签订合同送交银行审核,如果审核没有通过的话就办理不了助学贷款。而生源地助学贷款相比之下操作就简便得多。学生只要在家乡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就可以得到助学贷款。

(4)由于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在学生家乡办理,到期后还款容易,方便学生还款,避免学生因还款不便、不及时而造成违约事件,从而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个学生每年可申请贷款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4年(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与以前相比,贷款期限更加合理,更加符合助学贷款的实际。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一样,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学生和家长自负,这为经济困难家庭减轻了利息负担,带来了实惠。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对国家助学贷款有诸多优惠政策,且办理步骤和程序简单易行,为广大师生都提供了诸多便利,极大减轻了学生的还款压力和学校的工作负担。

4、国家奖学金如何申请?奖励的额度和比例是多少?

答:为激励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关于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学校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名额,统一分配名额,学校对园林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予以适当倾斜。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每学年申请和评审一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系党总支组织初评,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后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经教育部批复后,学校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国家奖学金一般通过银行发放给获奖学生。

5、国家励志奖学金如何申请?

答: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每学年申请和评审一次。

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系党总支组织初评,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后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通过银行发放给获奖学生。

6、国家助学金如何申请?

答: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其资助额度分为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三个档次,分10个月发放。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及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学年申请和评审一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系党总支组织初评,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后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助学金发放建议名单和等级,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国家助学金原则上通过校园一卡通发放给受助学生,对无卡的学生一般通过银行发放。

7、申请临时困难补贴助学金的条件是什么?怎样申请?

答:对于同学们个人和家庭突然发生,影响正常学习的经济困难,学校可酌情予以临时困难补贴助学金,且不受次数限制。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1、学生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生活上急需一定的调补,但家庭经济无力负担的;2、家庭遇到突发性事件,经济来源受到很大的影响,使其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得不到保证的;3、临近冬季和寒暑假期,缺少基本御寒过冬用品和回家路费的。其补助标准不定,根据困难大小和以前受资助情况确定,一般每次在100—500元之间。申请临时困难补贴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家庭详细住址、家庭成员、经济收入情况和个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补助的理由等),交系审核签字后,报学生资助中心。然后由中心统一送学校审批后发放。

8、请问学校的勤工助学岗位有哪些?怎么申请?

答:目前,我校的勤工助学岗位主要集中在校内,岗位有教室保洁、值班、图书管理、文印、档案资料整理、伙食协管等共计五百余个,每月报酬一般在100—450元之间。由学生资助中心统一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招聘,一般通过学工在线网、广播台等发布启事,有意者可按通知要求前往应聘。考虑到学校地处开发区,远离中心城区,周边环境比较复杂,学校不主张学生到校外兼职,学校设立创业项目,免费提供资金、技术支持等,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创业。

9、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学校组织勤工助学活动坚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业余开展和安全第一的原则,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确保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学生个人的学业、身体健康和安全。希望参加勤工助学,尤其是校外岗位的同学,一是一定要合理安排好自己的时间,量力而行,不要影响学业和身体健康;二是要切实提高警惕,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上岗前要签订书面协议或劳动合同,不要轻易在外留宿,不要晚归。遇到紧急情况要学会保护自己,及时报警求助。三是要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个人和学校的良好声誉。注意言谈举止,让自己一的行为与大学生的身份相符。

10、请问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报酬是怎么发放的?

答:为保证资金安全和发放规范,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报酬一个月一发放,其程序为:用工单位每月20日钱根据日常考核记录核实勤工助学学生的当月报酬标准,并造册报学生资助中心。中心汇总后在校园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送主管领导签字,报财务处发放。

11、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答:目前,我校各类学生资助工作开展顺利,尤其是试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省份的学生一般都可获得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因此,学校一般不对学生减免学费。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受重大变故的学生,学校可酌情减免部分学费,但要求提供书面申请及家庭所在地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报所在系党总支签署意见后,交学生资助中心汇总,由学校集中研究。

12、学生健康平安保险的作用是什么?怎样办理保险理赔工作?

答:我校绝大多数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入校报到时自愿购买了学生健康平安保险。学生健康平安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针对大部分大学生家庭情况一般,身体素质较弱的现状,结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大学生健康管理的要求,推出的低价、高保障的学生健康平安保险。学生在保险期限内,因为意外伤害或住院医疗,对于符合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规定赔付医疗保险金。为方便学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学校设立了办事处,理赔申请人可于每周一、三、五上班时间到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室办理理赔手续。联系电话:13797059299。

13、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保障方式有那些?费用如何?

答:(一)参保范围。本省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二)保障方式。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门诊大病的种类和范围,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执行,其中病种范围应包括肾透析、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础上,兼顾普通门诊医疗,并结合门诊医疗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研究大学生门诊管理方式,做好与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高校要按照现有规定继续做好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方便其及时就医。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三)资金筹措。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执行。其中,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大学生参保个人缴费的部分由所在院校代收代缴。大学生日常医疗所需资金,继续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采取积极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通过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