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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无人监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27   浏览:

武生教字〔2018〕109号

各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优化校园考风学风,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设立无人监考考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无人监考规则和要求

1.无人监考,即在课程考试过程中,不设立监考人员,考生本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

2.考场监控,由学校数字化教学监控中心进行全方位远程监控。

3.各学院指派一名教师负责考场服务工作,考务员在开考前 10分钟将试卷送至无人监考考场,及时分发试卷,填写完考场登记表后可离开考场。

4.考务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不定时进入考场,对因试卷印刷质量造成文字模糊做出回答,考试结束前10分钟进入考场清点试卷。

5.考生应严格遵守《武生院无人监考考生守则》参加考试。

6.考生提前 15分钟到达考场,由班长负责组织本班同学按学号顺序就座,全体考生考试过程中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结束铃响后,停止答卷并自行将试卷交主考老师或讲台上(提前交卷者自行交到讲台上),不得拖延时间。

7.班级学习委员会(简称学委会)成员要带头遵守考场纪律,并积极协助主考老师分发和回收试卷,维持考场秩序。

二、申报范围和名额、要求

1.全校非毕业年级各班级。

2.申报无人监考的课程原则上为本学期所开设的专业必修课,考试科目在2门(包含2门)以上。

3.班级学风考风良好,一年内无考试违纪、舞弊现象发生。

4.原则上各学院申报不得少于2个班级。

三、无人监考班级的申报程序

1.由各班班主任或辅导员负责召开申请无人监考主题班会,经民主讨论通过后,由班委及学委会共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武生院“无人监考”班级申请表》(见附件1)。

2.全班同学签订《武生院“无人监考”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书附申请书后。

3.学生班级请于12月6号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填写意见后报学工处、教务处。

4. 教务处会同学工处,对申请班级进行资格审核。

5.无人监考考场应设在学校标准化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各学院考前一周将无人监考安排表上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

四、监督、奖励和违纪处理

1.对设立无人监考考场的班级、考试科目,各学院可通过部门网站、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布监督联系方式,接受师生监督。

2.在教学监控或考场巡视中,若发现无人监考考场中有违纪、舞弊行为时,学院主考应当即终止考试,宣布该场考试无效。对宣布考试无效的考试科目,学校将另行安排时间组织对所在班级进行重新考试。

3.教务处、监察处负责受理关于考试违纪、舞弊的举报和投诉,教务处负责对考试答卷情况组织评估分析,若认定有雷同试卷等违纪、舞弊行为的,该场考试无效,取消整个考场学生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