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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寒假安全温馨提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30   浏览:

各位同学:

寒假即将到来,为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现将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切实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假期。

1.做好个人防护,国外疫情日趋严重,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增多,要杜绝麻痹侥幸心理,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非必要旅行,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应适时就医,并及时向所在学院老师报告。

2.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严防煤气中毒、意外溺水、踩踏、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确保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遇到心理困惑时,直接向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寻求帮助。

3.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酒后驾驶机动车,不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大雾、雨雪等灾害天气减少外出,注意安全。

4.寒假留校的学生,外出锁好宿舍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注意用电安全,离开宿舍及时断电,不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插座和劣质充电器;不在宿舍生火做饭,严防发生冬季火灾。

5.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对不熟悉的网络游戏、直播、QQ群、微信群、贴吧不接触不参与;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理性表达观点,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

6.寒假离校外出,要把个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辅导员、舍友、同学、家长,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求职择业等活动须获得学校和家长同意,谨防传销、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