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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生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 “英语学习优胜奖”、“英语学习 优胜提名奖”评选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07   浏览: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充分调动我校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培养良好的英语学习习惯,提高我校学生英语整体水平,促进我校学风建设,为学生的成长发展和就业奠定良好基础,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英语学习优胜奖”、“英语学习优胜提名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6—2017学年度“英语学习优胜奖”、“英语学习优胜提名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外国语学院负责人任副组长,财务处、监察处及各院(系)党政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生处办公,由学生处、教务处、外国语学院等部门有关同志组成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评选组织工作。

二、评选范围

在校的全日制非英语专业学生(不含2017级学生)。

三、评选条件

1.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大学二年级上学期通过英语四级考试;“钱学森实验班”学生大学一年级通过英语四级考试;非英语专业的学生通过英语六级考试;

2.获得英语类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如国际商务英语资格证、翻译资格证等);

3.参加校级及以上英语类竞赛并获奖者;

4.英语运用能力强,托福成绩8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5分以上;

5.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违纪处分;

6.已获得过相同奖项的原则上不重复奖励。

上述条件中,符合1-4中的任一条并同时符合第5、6条者均可申报“英语学习优胜奖”。对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大学二年级下学期通过英语四级考试;授予“英语学习优胜提名奖”。

四、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动员,个人递交申请表(见附件1),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创新评选办法,由班级评审小组(任课教师、学习委员会为主要成员)负责评选;各班级于9月9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所在院(系)。

2.各院(系)按文件要求组织评审,确定获奖名单,院(系)内公示2天后于9月12日前将公示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3)报送至学生处邓桉树老师,经审核学生成绩无误后,再由学生处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

3.拟表彰名单经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后,于9月12日—9月14日在全校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新生军训阅兵典礼上正式表彰。

五、表彰与奖励

获“英语学习优胜奖”者颁发奖金、奖品及荣誉证书;获“英语学习优胜提名奖”者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